物業管理服務直接面向千家萬戶,與城市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緊密相關,它的規范運作有助于城市的繁榮與穩定,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一件大事。但隨著物業管理行業的快速發展,許多問題和矛盾也隨之暴露出來,因物業管理引起的糾紛越來越多,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造成了市場和社會的不穩定。出現物業管理問題的原因涉及到觀念、機構、體制、市場、法制和監管等諸多方面,特別是法制建設嚴重滯后于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致使物業管理市場不規范,物業管理活動中各方面主體的權力、義務不清,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大量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物管體制不健全 約有三分之一的物業管理企業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派生出來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如同“父子”、“兄弟”關系,這種建管不分的體制造成了很多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解決的矛盾和問題,諸如質量缺陷、配套設施不完善、產權糾紛、不切實際的承諾等,推給所屬的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解決不了,必然帶來對業主的投訴相互推諉,引起業主對物業管理的不滿。
二、物管相關主體責任不明
物業管理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業主、業主委員會、居委會、派出所以及城市管理等方方面面。他們之間的諸多權力義務關系不清給物業管理造成困難。業主委員會作為經濟合同的一方主體,其性質、法律地位、權利義務也不明確。業主委員會的組建、運作缺乏具體規定,物管與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及相關行政部門在社會管理職能上的關系沒有理順。
三、物管服務價格混亂
物業管理收費原則主要考慮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的承受能力,這就使物業管理服務價格與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相脫離,未能體現質價相符的價值規律。物業管理服務價格構成不明確是引發物業管理服務糾紛的重要原因。 四、物管經營活動不規范 物管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不能嚴格履行合同,錯誤地將自己凌駕于業主之上,忽視業主的權益。管理服務不規范,只能做簡單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管理,門衛治安管理的力度不夠,推銷人員和各種上門服務人員經常出入小區或花園,給安全秩序帶來隱患。維修不到位,服務不及時,文化建設跟不上。收費不合理,少服務,多收費,亂收費,收費沒有統一標準。從業人員整體素質較低,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較差,處理問題和解決矛盾的方式簡單生硬。物管不規范的經驗行為,引起業主不滿,激化了相互間的矛盾。 針對以上情況,提出幾點建議: 一、完善物管法規體系 法規不健全、法制環境較差已成為制約物管行業健康發展的瓶頸。已經出臺的法規沒有涵蓋物業管理的全部內容,整體性、連續性、實踐性不強。應盡快建立和完善物業管理法規體系。作為區級物業管理,首先應加大對已經出臺的法規的執行監管力度。
二、建立物管市場準入制度 加強對物管企業的管理與監督,嚴格實行準入許可限制。建立物管市場準入制度,實行企業資質管理,扶植一批質量高、實力強、信譽好的物業管理品牌企業,及時清理整頓管理水平低、服務不規范,社會形象差的企業。 三、鼓勵物管企業專業化發展 采取具體措施,促使房地產開發和物業管理分業經營,使物管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獨立進入市場。同時,要大力推進物業管理市場化進程,按照社會化服務與專業分工的要求,合理調整物管企業的企業結構,引導一部分物管企業明確自身市場定位,優化內部資源配置,向物管專營類企業發展,實現專業化、規模化經營,增強市場競爭能力。 四、通過招投標選擇物管 在法律和政策逐步完善的前提下,由外力約束逐步過渡到自我約束,讓通過招投標選擇物管企業不再是“紙上談兵”。增強物管行業的競爭意識,推動物管的市場化進程。
五、物管需要進行服務定位 住宅項目的建筑類型、內容、功能、設施設備差別很大,決定了物管市場的需求必然是多層次的。物管企業要把握好服務定位,針對不同主體,提供不同檔次的服務。應根據物管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服務深度,制定收費的分類指導標準,方便業主根據自己的消費水平選擇相應的物管服務,充分體現市場的多樣性。
六、提升物管從業者素質強調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推廣職業認證,加強監督和考核,要求物管企業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專業服務知識、方法的培訓,可以借鑒星級飯店的培訓模式,提高培訓成效,促進該行業從業者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