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久以前就聽到過一個說法,項目經理更像“小企業主”,非常認可。
大公司里,項目經理往往是一個比較辛苦的位置。因為這個位置要的不是做事的能力,而是“扛事”,甚至是“推動”事情的能力。
很多專業崗位,包括初級職業經理人的價值,往往是“做事”,把事情做好,不犯錯誤(包括自己和團隊)。但他們在主觀上并不希望對結果負責。
項目經理是要解決實際問題的,對企業來講,這是一種“扛事”的能力,要能夠頂住壓力,承擔責任。
再進一步講,項目經理需要對“結果”負責,也就是“推動”事情的能力。不論想什么方法、采用什么手段,最終要實現的是“業務目標”。
作者:項目管理培訓師蔣昕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