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機遇是給有準備的人”,對準備上市的企業來說,更是需要提早進入“角色”,調整自身狀態,積極迎接成為公眾公司這一重大機遇和挑戰!
根據我輔導過的幾個公司上市案例,雖然,上市輔導是法律的強制性安排,但對欲上市企業來說,是進行了上市準備的良好契機,切不可流于形式,錯失時機。
毫不夸張地說,這其中之一公司治理結構的合理安排與動作效率,是上市公司所有問題解決的根源所在。根據我所調查的研究表明,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出現懷疑,股份就會直接受到影響,這在海外上市中表現非常明顯。
大多數案例已經證明,如果對規范化動作能力準備不足,就可能引發來自公司治理方面的重大法律風險,比如,信息披露失實、內部人控制現象、制衡機制缺失或虛無化,運行效率的低下, 激勵機制不足等,甚至引發嚴重的經營危機。
因此,企業上市前的規范化運作準備必不可少,準備不足,必然在上市后引發巨大的法律風險,到時,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