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多年來一直在研究勞資關系,怎樣才能使勞資關系和諧,怎樣才能讓員工愿意為企業效勞,企業怎樣愿意使出更多的利潤來回報員工的勞動成果。很多人一直持這種觀點,員工與企業的和諧就是讓企業加工資,加了工資就和諧了。因此,富士康事件平息也是通過加工資進行平息。于是乎全部各地都紛紛要求漲工資,一下子企業成本增加,本身企業就是微利,這樣企業就變成雪上加霜,因此,一味的要求企業加薪并不是唯一讓勞動關系和諧化的途徑。
怎樣才能使勞動關系和諧化呢?筆者有以下幾點觀點:
一、降低員工出行成本,生活消費成本。
在上海上班,幾乎70%以上的員工都是乘地鐵上班,每個人平均來回上班每天都在10元左右,一個月就是220元.而在北京上班,每天只要4元,一個月只要88元.在上海一年的出行上班交通成本是220*12=2640元,北京只有1056元.上海與北京相比:2640-1056=1584元。如果同樣是2000元工資的話,上海員工比北京員工多出1584元的交通成本。另外,員工的午餐成本,上海就是中午一頓客飯也需要15元,物價成本過高也是員工對勞動報酬不滿意的一個因素之一。因為消費水平高,工資報酬低,這樣成為反比,因此企業員工流動大,都需要尋求利潤最大化。
二、宏觀控制房地產開發市場,調整樓市。
這個觀點很多人都會持反對意見,說如果沒有房價上漲,中國的股票和汽車行業都會受到影響,只有讓他們上漲,才能保持國民經濟的增長。如果行業不行了,同樣也解決不了勞動關系的和諧。這種觀點應該一分為二,筆者并不反對房價、股市的投資行為。但是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情。我們是民主集中制國家,一直是家長制模式,老百姓對政府的依賴性已經是根深蒂固。我們不可能象三權分立的國家那樣怎么樣體現市場化。但是三權分立的國家每年也投入很多的公共財政到民生問題上。因此,房價不進行合理優化調整,勞動關系也很難和諧,畢竟老百姓真的很簡單,只要有一個工作,有一口飯吃,中國的老百姓真的都是很善良的。
三、合理控制企業稅收
中國的企業老板最痛恨稅收政策,每年交的稅收都不知道交到那里去了。稅收使用政策不透明,而且繳稅后沒有合理的回報,并且稅收實在太高。比如,上海的很多企業都是查賬征收。只要有贏利,那么贏利100元,就要交25元的稅收。因此,中國很多企業都逃稅漏稅,很多企業老板也訴苦,說本身就是微利企業,如果全部繳稅的話,基本沒有利潤甚至虧錢。因此筆者認為,國家在制定稅收政策時,應該要分層次,分企業的實際情況征收稅。先把小企業扶持起來,讓他很好的發展,后面等企業做大了,再提高稅收。畢竟企業納稅也是應盡的義務。我們政府每天都在說扶持小企業,但是只有打雷不下雨。稅收政策應該因地制宜,因企業情況不同而征收。
四、企業社會保險成本太高
我們上海市每年平均工資只有增長,就沒有減少。只要一增長就會涉及到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等各類國家規定的關于員工切身利益的費用就增加,這個是不以企業是否利潤為增長為轉移的。2010年上海市最低工資是1120元。這個1120元是不包括員工的加班費以及各類生活補貼和員工的社會保險。筆者曾經進行過測算。如果以某員工的工資是1120元為基數的話,到最后企業付出的成本是:社會保險費:37%單位部分+個人部分11%*2140=1027.2。公積金最低基數134元。殘疾人保證金:1120*1.6%=17.92教育經費:1120*1.5%=16.8元。如果一個員工每月只拿1120元為例,企業實際支付了1120工資+1027.2社保+134公積金+17.92殘疾人保障金+16.8教育經費=2315.9元。這其中還不包括什么檔案管理費等其他費用。而現在很多員工最低工資都不愿意做,因為社會生活成本很高,這樣企業留人就留不住,微利企業留人根本問題就在成本,而大部分企業都是微利的非公有制企業,大部分勞動者都是在非公有制微利企業工作,一味的加重企業的負擔,最后企業只有破產,導致很多勞動者失業,而且以上費用都是剛性的,到時間必須支付。
勞資關系是一個很復雜的課題,但是降低公共支出成本,肯定是減少勞資沖突的有效途徑之一,只有企業發展壯大才有利潤來進行支出,要不然談加薪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