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家族企業培養接班人的模式(1)
黃德華
來自網絡,黃德華作了些修改。
美國有項研究顯示:全球范圍內家族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24年,其中只有大約30%的家族企業可以傳到第二代,能夠傳至第三代的家族企業數量還不足總量的13%,只有5%的家族企業在三代以后還能夠繼續為股東創造價值。有項對20年來《福布斯》全球400首富排行榜的研究發現:平均只有20%的富豪能在榜上20年屹立不倒,其余80%都被“淘汰出局”。
這似乎印證了“富不過三代”的說法:第一代人憑艱苦創業而成功,第二代人還可憑上一代人的經驗和威望守業,從第三代人起開始衰敗,甚至崩潰。所以,接班人問題成為了全球家族企業都不得不面對的難題。
據估計,由家族所有并經營的企業在世界企業總數中所占的比重有65%-80%,而世界500強企業中有40%以上都是家族經營企業。在東亞和東南亞地區,家族企業的比重更高,在我國迅速崛起的民營經濟中,有90%以上的企業都是家族企業。接班人問題往往直接關系家族企業的生命延續。
1,歐美企業:個人發展團隊輔佐。
這個模式,與我國王朝中的顧命大臣輔佐“幼主”的作法,有很大的類似。
數據顯示,家族企業創造了美國78%的就業機會,雇傭了勞動力市場上60%的就業者,創造了全美國GDP總值的一半。而在德國,家族企業的發展指數10年間飚升了206%,而非家族企業發展指數僅上升47%。
歐美的很多家族企業并不強調家族成員在企業中的日常管理權,很多家族企業都是由職業經理人進行管理,甚至一些企業在幾代之后,家族繼承人已經遠離企業管理,成為了單純食利階層。但是,有的家族企業還是很強調家族對企業的控制力,所以很注重對繼承人的培養。對于家族繼承人來說,教育背景、社會經歷、管理經驗等都應是其必備的素質。所以,繼承人在正式接管公司大權之前,往往經歷豐富。
前不久因意外身亡的米其林集團第四代繼承人愛德華·米其林,從法國里爾高等工藝制造學校畢業后,加入了法國海軍。退伍后,愛德華隱姓埋名進入父親的工廠實習。不久,他以學徒工的身份到米其林研究中心工作。1993年到1994年間,現日產CEO(時任米其林北美總裁)的卡洛斯·戈恩手把手幫助愛德華,把他安排到北美的貨車輪胎部門擔任主管,負責北美貨車輪胎的銷售和售后服務。直到1999年愛德華才正式繼任米其林總裁的位置。
在美國,如果還未等繼承人成年,上一代就不幸去世,家族企業一方面會建立一個律師、銀行家等組成的團隊托管財產,另一方面為繼承人聘請一個由教師、律師、公關人員、公司元老組成的輔導團隊,協助培養企業繼承人。在他們的輔佐下,等到繼承人成年后,再移交股權和財產。這樣做的優勢在于降低了企業因領導突然更迭而造成的經營風險,企業領導層也不會亂了陣腳。這樣的情況,在希爾頓家族、希臘船王奧納西斯家族都曾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