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董事會的五大核心價值觀與行為準則
1. 獨立與誠信
2 質疑精神:不能僅僅根據表面現象,就接受管理層觀點,而應挖掘背后的東西;
2 提出具有建設性的反對意見:董事不能沒有主見,不能盲從“集體意見”;
2 探尋重要事實:要求管理層提供完整可靠的資料,并要尋找管理層之處的信息來源。
2. 坦率與公開
2 坦誠公開自己的意見:積極參與討論,鼓勵爭辯;
2 廣泛的參與:不鼓勵討論過程由某些人主導,只有在大家都在場的時候才做出決定;
2 尊重常識和直覺:相信個人直覺,不要怕提問簡單或者“問愚蠢的問題”。
3. 責任與監督
2 共司分擔領導權力和責任:每個董事都對公司承擔平等的責任,大家共負重擔;
2 自我管理:勇于承擔個人在公司管理中應負的責任,敢于發言,并有所準備;
2 相互監督:幫助同事規范行為,恰當認識其存在的問題,在適當時候進行調節和處理。
4. 以任務為導向
2 制定爭議解決機制:按討論規則進行,以助達成共識,避免討論陷入困境;
2 培養集體直覺:培養董事會自己關于公司的“集體直覺”;
2 關于主要問題:合理設計時間表,以保證可以將合理的時間分配給重要的事項。
5. 相互信任與尊重
2 對內相互信任,對外團結一致:培養董事相互之間的尊重與信任;
2 尊重對方的專業判斷和不同意見:董事會需要不同的聲音,要關注并尊重;
2 積極且充滿敬意的聆聽:當其他董事發言的時候應認真聆聽,也希望其他董事能認真聆聽自己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