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就別罰,因為罰得少的話就變成一種交易,相當于花錢去買違法行為。”在參加中國經濟網視頻訪談節目《中經名博會》談到地鐵禁食是否要寫入法律時,清華大學人文社科院中國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孫虹鋼提出上述觀點。
孫虹鋼以前幾年廣為社會熱議的一條新聞為例,深圳執行最猛新交規,遮擋涂改號牌罰5萬元。他分析說,這個罰款數額大了就好使,地鐵禁食罰款也一樣。
另一位參加訪談的嘉賓,中國社科院經濟社會建設研究室主任鐘君表示,這種罰款的方式對于治理地鐵上吃味道大的東西是不劃算的,當主持人追問是否指執法成本太高時,鐘君說可以這么理解。
經濟學者薛兆豐日前曾在新浪微博上寫到:“吃飯是剛需,地鐵并非私有,天賦人權論者如何理解‘地鐵內禁食’這種規定?”隨后有網友反問“大小便、做愛算不算剛需?”中國經濟網記者瀏覽近一個時期的相關微博發現,大部分網友認為處罰能夠遏制不文明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