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方式 通過估值模型,我們可以合理地估計公司的理論價值,但是要最終確定發行價格,我們還需要選擇合理的發行方式,以充分發現市場需求。常用的發行方式包括:累計投標方式、固定價格方式、競價方式。一般競價方式更常見于債券發行,這里不做贅述。累計投標是目前國際上最常用的新股發行方式之一,是指發行人通過詢價機制確定發行價格,并自主分配股份。所謂“詢價機制”,是指主承銷商先確定新股發行價格區間,召開路演推介會,根據需求量和需求價格信息對發行價格反復修正,并最終確定發行價格的過程。一般時間為1~2周。例如此次建行最初的詢價區間為1.42~2.27港元,此后收窄至1.65~2.10港元,最終發行價將在10月25日前確定。詢價過程只是投資者的意向表示,一般不代表最終的購買承諾。 在詢價機制下,新股發行價格并不事先確定,而在固定價格方式下,主承銷商根據估值結果及對投資者需求的預計,直接確定一個發行價格。固定價格方式相對較為簡單,但效率較低。過去我國一直采用固定價格發行方式,2004年12月7日證監會推出了新股詢價機制,邁出了市場化的關鍵一步。 香港證監會和香港聯交所于1994年11月發表了《關于招股機制的聯合政策聲明》,自此,香港的大型新股發行基本上采用累計投標。 正式發行 發行方式確定以后,進入了正式發行階段,此時如果有效認購數量超過了擬發行數量,即為超額認購,超額認購倍數越高,說明投資者的需求越為強烈。在超額認購的情況下,主承銷商可能會擁有分配股份的權利,即配售權,也可能沒有,依照交易所規則而定。通過行使配售權,發行人可以達到理想的股東結構。在我國,主承銷商不具備配售股份的權利,必須按照認購比例配售。據報道,此次建行在香港交易所發行H股,截至當年公開招股截止日,共吸引了760億美元的認購資金,超過擬發售數量近9倍,而向香港公眾公開發行部分更是獲得了近40倍的超額認購倍率,其中國際發售部分將由聯席賬簿管理人根據多種因素決定分配,香港公開發售部分原則上嚴格按比例分配,但分配基準可能會因為申請人的股份數目不同而分組決定,但也不排除可能會進行抽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