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互聯網思維一樣,微營銷是個籠統的概念,大家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市面上流行的說法都不是真的,因為誰也沒有真正成功地做過微營銷~大家對微營銷的定義尚未清晰。有些人硬把自己做的電商都稱為“微營銷”,其他人做的都是“傳統電商”,實則惑亂視聽。
電商:通俗地說,就是做淘寶、天貓、京東,你不能把淘寶店往微信上一搬家就稱自己換了行業,由做電商的變成做微營銷的了,換個馬甲就出來繼續混,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雖然都是網上玩的,但性質卻大大不同。
區別不在地面或網絡的售賣形式上,而在人的行為習慣上。在淘寶天貓,我們的行為慣性就是選購,尋求最大化的邊際利益。而在微信、微博、陌陌上,我們的行為慣性就是社交。在一個社交慣性的平臺上,達成自己的商業目的,這才叫微商。在一個購物平臺上賣東西,這叫電商。這么定義的話,那我確實看到過做微營銷的:一個朋友早幾年就在微博上推銷商品,轟轟烈烈地干上一場,也確確實實虧了幾十萬。
用電商的思路去做微營銷,注定是要一敗涂地的。
微信的微店具備了淘寶搬家功能,這是一種誤導,讓做電商的人誤以為按原來的套路搬個家就可以做微營銷了。這也說明走在前端進行平臺開發的微信團隊,自己也不是特別清楚什么是微營銷。他們是成熟的軟件開發者,卻是半熟的人性研究者。
騰訊叫好不叫座,看著阿里巴巴嘩啦嘩啦地收銀子,也是急得冒汗,所以可勁地往購物上靠,拉京東、搞微店、買大眾點評、派紅包,無所不用其極。可是人的行為慣性是那么難改,人們就愛在微信上聊天扯淡,就是不太喜歡花錢。
雖然微信耗去了我們70%的時間,可是在微信上,我們就是“寧說千句話,不舍一文錢”。 手機淘寶不常打開,可打開就購物花錢。這種感覺我想對于小馬哥來說,如同跟一個女子精神戀愛,跟你談情,卻總跟別人上床,如此戀愛得越深,小馬哥就越痛苦。
可是換過來講,小馬哥也不用傷心。瘦馬哥(馬云)也有精神上的失落,我們天天在淘寶天貓上購物,也沒有交到一個朋友不是?他也就是個首富了,窮得就剩錢了。
我們的天性里,就是生意歸生意,朋友歸朋友。阿里的就是生意,騰訊的就是朋友,做微商難就難在,你要把這兩個搞在一塊兒就搞混了。
當你發現一個朋友開始向你賣東西時,你就開始歸類:這家伙到底是朋友還是商人?
在微博上賣東西,完全沒有情感牽絆,煩了可以讓他“滾粗”;而在微信上,熟人跟你推介東西,你礙于面子總得買一點兒,買多了,感情就淡薄了,這個家伙就從朋友的歸類爬進了商人的歸類。
基于購物平臺的阿里電商系就是“人與物”的關系,基于SNS的騰訊就是“人與人”的關系。
在購物平臺上,我們一定是機關算盡地尋求最大化的邊際效用,總是不太談感情。相同的商品,你比別人便宜一塊錢,我就買你的。在電商的世界里,世界是平的,最后是贏者通殺,只有最終的那幾家是獲利的,因為保證獲利的只有一途,那就是巨大的銷量。
賣家只有巨大的銷量才能保證拿貨的成本更低,才能保證更低的運營成本和快遞成本。電商的這種盈利特點,很契合規模經濟型的傳統企業——產量越大,商品的平均成本越低,企業越是獲利。
電商與傳統企業都是屬于規模經濟型的,一拍即合。傳統企業的巨大產能都由電商平臺消化掉了。無怪乎東莞那么多加工型企業都在跟電商對接。
可以說,電商模式就是“大眾化”營銷的網絡版,一切都跟規模經濟、產能脫不開關系。這類商品都是基于基本的功能利益觸發了消費者的購買。事實上我們之所以登錄淘寶天貓,也是基于基本的功能需要才購買的。
電商爆發出的巨大威力,是剛好借助了我們累積了幾十年的規模經濟建設基礎。電商上很多東西之所以便宜,除了來自渠道交易成本的降低,還來自它消化了的過剩產能。
安利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非互聯網版本,那就是當消費者有很好的消費體驗時,就可以利用朋友間的信任關系,把商品推介給你的朋友,一傳十,十傳百。這種模式本身沒錯,但到了中國就很容易變味,這種模式最終淪為某些人的斂財工具。所以此種模式不做改進版搬到互聯網社交圈內,肯定是要招致非議的。這種信任代理式的營銷模式,缺的是一個“信任管理”的體系。
如果能夠做好“信任代理+信任管理”,那么微營銷一定能搞出一個大眾營銷的未來。因為一傳十、十傳百的零成本的推廣模式,在社會化傳播時代太容易快速風靡。如果真的實現,那么,阿里電商平臺,贏家只是少數,而騰訊社交平臺,才可能讓更多的人富起來。
騰訊基于LBS的區域性營銷策略,可以讓更多的中小賣家免遭像阿里平臺上那些規模化大賣家的沖擊,在區域性范圍內存活下去。但最終還有待觀察。不過有一點可以預見,未來,騰訊社交平臺上的“大眾化”營銷,也是由許多“小眾化”營銷個體拼接而來的,這一點跟H&M、ZARA的模式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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