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第二種死法是被“擠死”。由于力量對比的懸殊,國有資本和外國資本的雙重擠壓下,迫使你不得不退出某個行業,被“擠死”了。
企業第三種死法是被拖死。有些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雖然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由于各種原因,企業始終未能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管理不善,導致成本上升;分配不公,導致士氣低落;企業沒有創新能力,導致企業產品積壓;職業經理人玩過程,導致企業資產流失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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