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和諧與健康品牌城市建設
為推進健康城市的建設,世界衛生組織將1996年4月2日世界衛生日的主題定為“城市與健康”,并根據世界各國開展健康城市活動的經驗和成果,同時公布了“健康城市10條標準”,作為建設健康城市的努力方向和衡量指標。
這十條標準是:(1)為市民提供清潔安全的環境。(2)為市民提供可靠和持久的食品、飲水、能源供應,具有有效的清除垃圾系統。(3)通過富有活力和創造性的各種經濟手段,保證市民在營養、飲水、住房、收入、安全和工作方面的基本要求。(4)擁有一個強有力的相互幫助的市民群體,其中各種不同的組織能夠為了改善城市健康而協調工作。(5)能使其市民一道參與制定涉及他們日常生活、特別是健康和福利的各種政策。(6)提供各種娛樂和休閑活動場所,以方便市民之間的溝通和聯系。(7)保護文化遺產并尊重所有居民(不分種族或宗教信仰)的各種文化和生活特征。(8)把保護健康視為公眾決策的組成部分,賦予市民選擇有利于健康行為的權力。(9)作出不懈努力爭取改善健康服務質量,并能使更多市民享受健康服務。(10)能使人們更健康長久地生活和少患疾病。
此后,更多的研究和實踐都向人們昭示,健康城市的健康不只是外部環境的健康,還包括生活在城市里面的人們,人們的身體還有人們心理上的健康。
人類理念發展到這一步,就越來越明確地向人們展示了它的終極取向,那就是呼喚更高層次的和諧社會的誕生。也就是說,健康城市也好、健康身心也好,它們都是以和諧為基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