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環保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意見》(環發[2015]20號)明確指出:全面放開服務性監測市場。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性環境監測業務,要創造條件,全面放開。鼓勵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參與排污單位污染源自行監測、環境損害評估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清潔生產審核、企事業單位自主調查等環境監測活動,推進環境監測服務主體多元化和服務方式多樣化。環境監測市場的全面開放,社會環境檢測機構蓬勃發展,大量社會機構成立和發展。國家對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加強了管理,各省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制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江蘇省通報了江蘇力維監測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綠環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江蘇泰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等三家社會檢測構,廣西省通報了生之源公司,要求限期整改。這就需要社會檢測機構提高監測人員業務水平和監測能力,編制高質量的環境監測告,具備較強的環境監測數據分析能力和處理能力,環境監測方案和報告的審核能力。
1.廢水監測
2.廢氣監測
3.噪聲監測
4. 驗收監測方案和報告的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