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之星”號游輪在湖北監利水域的長江沉船事件,牽動國人及至世界,救援已經持續數日,搜救人員夜以繼日下水作業。對涉事人及其家庭產生的影響之巨大我們目前無法精確估量,網友們送上了無數的祈禱與慰問。據了解,已經有以精神科醫師為主的心理工作者趕赴救援現場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也有部分自發參與此項工作專業心理咨詢師正在籌備或已經進入。
作為參加過2008年汶川地震心理救援的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專家團成員,徐云博士對東方之星號長江沉船事件的危機心理干預工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干預對象
可分為三個部分:
1)獲救生還者:這批人當下處于一種應激狀態,而可能的身心創傷影響會持續較長的時間,心理干預工作需要從現場以及到后續持續的跟蹤觀察及預備干預。
2)死難者家屬:家屬為子女輩的,更多是當場的悲傷與可能的情緒激動;我們更應重點關注的是家屬中有人是配偶或子女喪失的,災難對這一人群的影響有可能會持續很久。
3)參與救援的一線人員:連續高強度工作的疲勞,多次與死難者的直接接觸,以及大多數人遇難與自己超常規努力后預期不符的沮喪感,都可能對這類人群現場及預后產生相當大的負面影響,此影響在部分人中間甚至會超越死難者家屬。
二、干預時機
1)早期介入:此階段以救人與康復治療為主,這是救援人員與醫務工作者為主的時段。而因期待、失望、不接受現實等原因形成各種可能的負面情緒的人群中彌漫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心理工作者的干預的這一時段往往是同意這些情緒的正常釋放,而所做的工作就是觀察與陪伴,為可能出現的個別突發狀況作預備。此階段貿然利用心理技術干預并不一定合適。
2)現場危機干預:在救人階段結束,死難者陸續打撈上岸后,開始可能發生的一些個別現象,無論是獲救生還者的心理創傷、或是求援人員因疲勞或沮喪引發的心態暫時崩潰、還是家屬們發生的一些過激情緒表現,心理工作者必須準備好此時進入危機干預的工作狀態。這一階段要求實施干預的心理咨詢師有高超的溝通及輔導能力,不建議有熱情而經驗不足的人士參與其中,也不建議僅專注于精神性疾病治療的專科醫生承擔此時的工作。
3)跟蹤援助輔導:根據以往多次災難性事故救援訊息,涉事各類相關人員的心理狀態水平,可能在事后會發生不斷的變化,發生重大心理問題并產生行為后果的陸續是在事件后3個月至一年期間,所以我們還必須有針對性的建立相應監測機制。
三、干預手段的建議
1)對獲救生還者的鎮靜類藥物輔助治療是有必要的,此時他們需要的是身體保障系統的恢復,而對于心理創傷的處理則一般應是在生理指標得以基本恢復的前提下才開始進行。
2)針對部分死難者家屬,現場干預中以談話為主的心理支持工作。建議將心理學各種技術應用到交談之中,主要是建立陪伴和心理支持的環境。而不適用心理咨詢室常用的問答模式,也暫不適用利用軀體化現象開展輔導的模式。
3)對于參與救援有關的人員,應在工作結束后,分別組織相應的團體心理輔導工作,并對在團體輔導中發現心態不穩定的人員進行重點個別咨詢,以保證其今后工作生活中的心理健康水平不會因本次救援工作而受到負面影響。
4)按家庭為單位建立檔案,作為期一年的跟蹤記錄,為在傷逝過渡期家屬可能出現的應激心理狀況處理提供相應的支持
5)在事件后100天-1年的時間段內,可以追思會的形式組織上述干預對象聚會,可借此展開團體心理輔導,并以儀式性的活動追思與告別逝者,幫助參與者提升生活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