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2013修改稿)
【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適用范圍】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以及相關的監督管理活動。
有關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方針和治理機制】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政府監管、職工參與、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