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職業病危害源頭,采取工程技術、個體防護和健康管理等綜合治理措施,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
2.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既著眼長遠,不斷完善制度和監管體系,又立足當前,著力解決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3.宣傳動員,社會參與。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增強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用人單位負責、行業規范管理、職工群眾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顯著提高綜合防治能力,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防治意識,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基本遏制職業病高發勢頭,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到2015年,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率由現在的85%下降到5%以內,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硫化氫、一氧化碳、氯氣等主要急性職業中毒事故較2008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職業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到2015年,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90%以上,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9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70%以上,粉塵、毒物、放射性物質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預評價率達到60%以上,控制效果評價率達到65%以上。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接觸放射線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85%以上。
———到2015年,職業病防治監督覆蓋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嚴重職業病危害案件查處率達到100%。監管網絡不斷健全,監管能力不斷提高,對中小企業的監管得到加強。
———依托現有資源,建立完善與職責任務相適應、規模適度的職業病防治網絡,基本職業衛生服務逐步覆蓋到社區、鄉鎮。化學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救治的能力建設和管理得到加強,職業病防治、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高。
———到2015年,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職業病患者得到及時救治,各項權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