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惠州市安全生產教育訓練中心
地點:廣東省 - 惠州
時間:2013/6/16 0:00:00
注冊安全主任的工作職責是:
(一)協助聘用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協助聘用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和督促落實;
(三)掌握聘用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協助聘用單位制定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指導落實;
(四)履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職責,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督促聘用單位落實整改;
(五)協助聘用單位對職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聘用單位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培訓教育制度;
(六)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注冊安全主任行使如下權利:
(一)參加聘用單位安全生產會議;
(二)查閱了解聘用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設備設施和工藝技術等檔案資料;
(三)審核聘用單位上報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報告,審核聘用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及資金落實和使用情況;
(四)進入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危及職工人身安全和重大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職工暫停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現場;對重大事故隱患,有權直接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五)參與聘用單位重大危險源評估,以及新建、改建和擴建生產性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
(六)參與聘用單位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并對聘用單位組織調查事故的調查報告提出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