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泰旭為大家講解催眠術的四個常識
催眠,原自于希臘神話中睡神的名字,是由各種不同技術引發的一種意識的替代狀態。此時的人對他人的暗示具有極高的反應性。是一種高度受暗示性的狀態。并在知覺、記憶和控制中做出相應的反應。雖然催眠很像睡眠,但催眠完全是高度暗示和潛意識溝通的手法。
催眠的方法
大多數是應使被催眠者完全放鬆,然后再使用暗示的方法對被催眠者進行催眠,包括言語的暗示、環境的暗示等。言語暗示是用言語的形式,將一些暗示的信息傳達給 被催眠者。如對被催眠者說:「你現在置身在一個非常幽靜的森林里。」環境暗示是讓被催眠者處在一個適合催眠,有助於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的場所,如室內 燈光的光線,室內的音樂,室內的陳設等。但亦可在緊張和嘈雜的地方進行。
催眠功效
催眠治療:催眠治療是指用催眠的方法使求治者的意識范圍變得極度狹窄,藉助暗示性語言,以消除病理心理和軀體障礙的一種心理治療方法。 通過催眠方法,將人誘導進入一種特殊的意識狀態,將醫生的言語或動作整合入患者的思維和情感,從而產生治療效果。
催眠可以很好的推動人潛在的能力,現在一些心理治療的方法是試使用催眠來治療人的一些心理疾病,如強迫癥,憂郁癥,壞習慣,情緒問題等。 對催眠的誤解
催眠個案認為,催眠能否成功,主要應該看催眠師的技藝如何,認為催眠師在這裡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其實事實并非如此。對一個人的催眠能否成功其關鍵因素并不完全在於催眠師,而是一個共同的信任。催眠師的責任在於快速的建立與被催眠者的親和與信任,而被被催眠者是否具有高度的受暗示性(可催眠性),也是催眠進入何種深度的重要關鍵。 其實這種受暗示性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天都在進行中,只不過一般人接受到暗示也不以為是,敬像是我們在看電視時,看到的廣告一樣。只不過平日的接受的程度沒有 那麼高罷了。有些具有高度的受暗示性(可催眠性)的人,可以非常容易的被催眠師用暗示的方法進行催眠,這些人不僅容易受到別人的暗示而進入催眠狀態,進行 自我催眠的能力也會很優,事實上每個人都可以進行自我催眠,人類的每一個想法及意識可以都算是一種自我催眠。高度的受暗示性(可催眠性)可以被看作是一種 生來具有的屬性(天賦),然而也可以經過專業后天的開發。
催眠實施性
我們每個人都有這種受暗示性(可催眠性),只不過人與人之間的可受暗示性的程度不同罷了,一般來說,人的這種可受暗示性的程度是相對穩定的。但據說這種可受暗示性的程度也是受年齡的影響的。一般認為人的這種受暗示性在兒童時期是較高的。在青少年時期可以達到最高,之后,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的下降。有證據表明這種可催眠性是受遺傳影響的,但同人格,個性都 沒有直接的關係。據說這種可催眠性也可以通過訓練而進行強化。有學者認為感覺剝奪也可以使可催眠性有所改變,但改變不會很大。 可催眠性與人的性格有關系,一般來說想象力較豐富的人他們的受暗示性會比較高一些,而批審性較強的人他們的的受暗示性會比較低一些。 最重要是被催眠者的意愿,即使他對暗示的感受性高,但是沒有意愿的話,是進不了催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