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們在深圳一家國企工作,當時給他們提煉其企業風格時,大伙提了很多的合理要求及建議,最后董事長特別強調一點:一定要將敢于承擔責任、勇于擔當的意思融進去。他很尖銳的指出:有很多的管理者一點點的責任都不愿意承擔,不愿有一絲絲抵御風險的意識,說白了,就是來這里混日子的,抱"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態,每天下班時,都感嘆"無驚無險又一天",針對這樣的人,囿于體制,我們不一定能將他(她)清出隊伍,但是我們一定不能給他(她)利益……
據我的觀察,管理者的不擔當,事實上是很多企業存在的問題,不論國企還是民企,或多或少都存在這個問題,曾有國企高層開玩笑式的跟我們講她現在每天也不用做多少事,操多大心,每個月固定也有2萬塊收入,還有年終獎,福利什么,加上公司還配車,日子過和很滋潤啊,想多了,做多了,萬一出了什么事,可就劃不來了……也有民企里,無論什么決策都需要一把手拍板,有個民企老板有次很無奈的和我們聊到,他都不知道他是他秘書的秘書,還是他秘書是他的秘書 ,因為他秘書任何問題都要老板來定,寫了篇稿子,常常也是"老板,您幫我看看,這樣行不行?!",搞得最后,完全的本末倒置了。
美國田納西銀行前總經理特里曾說過一句話:"承認錯誤是一個人最大的力量源泉,因為正視錯誤的人將得到錯誤以外的東西。"后來人們將這個叫"特里法則"。誠實,犯錯誤是每個人都在所難免的,關鍵是事后如何去認識自己的錯誤,改正自己的錯誤,以及對錯誤的認識態度,這將會對個人今后的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同樣是犯錯誤,有的人選擇正視錯誤,勇于擔當,從而在錯誤中汲取經驗、及時改正,這不僅給人們留下了知錯能改、勇于承擔的好印象,更積累了自己的寶貴經驗,在錯誤中得到成長與升華。而有的人則面對自己的錯誤選擇推諉抵賴,不是怨天尤人,就認為自己倒霉,對錯誤既沒有客觀評價,更談不上勇于擔責。
"特里法則"的本質,就是要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有一個正確、客觀的認識,并且能夠勇于承擔隨之帶來的后果,才能獲得相應的成長與收獲。事實上,在企業,下屬對一個管理者的評價,往往取決于這個管理者是否有責任感。勇于承擔責任不僅使下屬有安全感,而且也會使下屬進行反思,反思過后發現自己的缺陷,從而能在大家前面主動承認錯誤,并承擔責任。或者可以說這是榜樣的力量。
我們在濟南碰到一個客戶公司的中層經理,他下面的員工對他的評價普遍很低,甚至私下里一起活動、聚餐什么的都喜歡選擇他外出的時候,常常我這個外人還能得到他們的邀請,有一次,我私下里問他的其中一名下屬,他們是不是對這個經理有偏見,這個下屬告訴了我一個現象,我就明白了,他說他們的經理當他們部門某件事做得漂亮的時候,經理會說這是在他的領導下取得的成績,而當某件事很棘手,甚至出了紕漏的時候,經理則會告訴外人,或者他的領導說這事是他們部門誰誰誰做的,并且這些都會寫進他的月度報告里……我的理解,這是一個典型的不敢擔當的中層經理。
事實上,如果這位中層經理在他的下屬出現問題時,能夠主動承擔責任,表面上看是把責任攬在了自己身上,使自己成為受譴責的對象,實質上不過是把下屬的責任提到了上級領導身上,從而使問題解決起來容易一些。而當他這樣做后,他的上司是否也會反思,上司也有某些責任在里面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一家公司,一旦形成上行下效,勇于承擔責任的風氣,便會打破互相推諉,上下不團結的局面,使得公司有更強的凝聚力,從而也更有競爭力。當問題發生時,勇于承擔,尋找解決方法,而不是找替罪羔羊。這才是一個優秀管理者所必須具備的品質,也是改正錯誤、走向正確的第一步。
常州的楊經理跟我講過他的一次經歷,有一次他錯誤地核準付給一位請了半個月事假員工全薪。在他發現這項錯誤之后,就告訴這位員工并且解釋說必須糾正這項錯誤,他要在下次薪水支付中減去多付的薪水金額。這位員工說這樣做會給他帶來嚴重的財務問題,請求公司分期扣回多領的薪水。但這樣楊經理必須先獲得他上級的核準。"我知道這樣做,"楊經理說,"一定會使老板大為不滿。在我考慮如何以更好的方式來處理這種狀況的時候,我知道這一切的混亂都是我的錯誤,我必須在老板面前承認。"
于是,楊經理找到老板,說了詳情并承認了錯誤。果然,老板聽后大發脾氣,先是指責從事部門和部門的疏忽,后又責怪辦公室的另外兩個同事,這期間,楊經理反復解釋說這是他的錯誤,不關別人的事。最后老板看著他說:"好吧,這是你的錯誤。現在把這個問題解決吧。"這項錯誤改過來,沒有給任何人帶來麻煩。而自那以后,老板就更加看重楊經理了。
勇于承認錯誤,為楊經理帶來了老板的信任。其實,一個人有勇氣承認自己的錯誤,也可以獲得某種程序的滿足感。這不僅可以清除罪惡感和自我保護的氣氛,而且有助于解決這項錯誤所制造的問題。
事實上,如果我們留意周圍優秀的國企,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凡是優秀的、在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國企,一定有一段時期,有一個或幾個領導人特別有魄力,敢做事。而有魄力的另一個理解就是勇于擔當。我們都知道,國企的領導人常常是幾年一換,所以,許多的領導者常常不愿大手筆的做一些事,因為可能等這個事做成的時候,他已經不在這個位置上了,倒是"便宜"了后來者,而一旦出現了失誤,則一切后果要由他來承擔。所以,我以為國企的領導要做一點事,需要更大的承擔責任的意識。怪不得前面那家企業的董事長特別強調到這一點。像董明珠、柳傳志等就是這樣的人。
優秀的管理都需要具備許多的特質,而在我看來,"勇于擔當"是其必不可少的特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