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做好2015年度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指出當前信用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并要求加快推動部省信用平臺互聯互通,盡快完善從業企業基本信息,著力規范信用信息管理與應用。今后部將定期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未列入名錄的投標人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省級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按照建立交通運輸行業綜合性數據庫的總體部署,執行部統一制定的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數據標準和接口要求,加強技術研究和軟件開發,進一步完善部省平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實現省級平臺與部級平臺數據的自行報送、自動交換、跨平臺抓捕數據等功能。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建設從業單位要盡快完善從業企業的相關信息。由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審批資質的公路施工、設計企業(一級以上或不分資質等級施工企業、甲乙級設計企業)于2015年2月28日前登錄部級平臺,錄入新增設數據項的信息。首次登錄的企業需向中國公路建設行業協會或中國公路勘察設計協會申請系統賬號。各公路施工、設計企業應在2015年6月30日前錄入全部已建成項目業績信息和在建項目業績信息,此后承接新項目的,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后30日內在部省平臺錄入在建項目業績信息,工程交(竣)工后經業績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變更為已建成項目業績信息。未及時錄入在建項目業績的,不得直接變更為已建成項目業績。經核實,企業在信息平臺錄入虛假信息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進行通報,并納入信用評價體系。今后部將依據信用信息平臺生成的結果,定期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未列入名錄的投標人,招標人不得通過其資格審查;對于未錄入部級平臺的業績信息,招標人可不予認可。
根據《通知》,各地要嚴格落實信用信息管理責任制,明確專人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完整、更新及時。市場從業主體的基本情況、資質資格情況、信用評價情況和主要市場從業行為記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其中,部級平臺的不良行為記錄,由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征集,自不良行為認定或通報之日起30日內在部級平臺錄入,經部審核后公布;同時,應將有關認定或通報的紙質文本報部公路局。
《通知》要求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標準、程序和時限,組織完成好2014年信用評價工作,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省級綜合評價,并將相關數據報送交通運輸部。未按時報送相關信息的,部將予以通報。信用評價工作要與市場督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查處結果直接掛鉤;不得違規設置加分項目,或增加信用等級認定附加條件;要嚴格執行扣分標準,防止出現AA級企業比例過高的問題;評價過程要認真落實告知、簽認、公示等制度,做到程序完備、依據充分、結果公正、資料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