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網易經濟學家年會夏季論壇今日在北京舉行,本屆論壇的主題是“問道改革路 喚醒新勢能”,數十位中國財經領域的高層官員和頂級智囊齊聚論壇,討論當前中國經濟最為重要的熱點議題。
在“破解樓市迷局”分論壇上,北京師范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董藩表示,我一直不主張征房產稅,所以我見他跟他討論的很多問題跟這個有關,在中國征房產稅前提條件不具備,而且也沒有可操作性。
我一直不主張征房產稅,所以我見他跟他討論的很多問題跟這個有關,在中國征房產稅前提條件不具備,而且也沒有可操作性。
房產稅是什么?我們現在要區分一些概念,中央文件提的是房地產稅,房地產稅和我們口中講的房產稅是不一樣的,房地產稅是圍繞整個房地產開發進行交易,所有環節涉及到的各類稅收的統稱,統稱房產稅,將來我們怎么合并、怎么整合,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第二個我們講房產稅,房產稅是對房子持有環節征收的。講到這里還要說一下,現實當中的房產稅是存在的,它是對經營性房產征收的,解放初期就有,1986年修改了房產稅暫行條例,那時候明確規定是征收的經營性房產,經營性物業,跟老百姓沒關系,我們老百姓的房產是私人財產,這個和那些都不一樣,這個是財產性的稅收,中國過去沒有財產性稅收,幾乎是沒有的,有一個利息稅,廢掉了,幾乎沒有,我們通常講的房產稅和文件當中出現的都不一樣,我們口中講的房產稅是對老百姓私人住宅的這部分,這個還沒有,你要推出來,第一條件不具備,第二也不具備可實施性。
第一個條件,我們需要土地私有化,因為房產稅是財產稅,但如果這個財產都不是你的,讓你去交這個稅,合理嗎?不合理。房地產的生產方式非常特殊,房屋和土地粘在一起,跟別的商品完全不一樣,別的商品可以隨便運輸,只有房子和地連在一起。而且我還告訴大家,房屋土地粘在一起時真正升值的是什么?升值的是土地而不是房產。我們對增值性增收,增值的是土地,而法律規定土地是國家的,國家土地征收,而且40年、70年之后他還要連我們房子一塊兒拿走,現在連年問你納稅,合理嗎?你該交嗎?這是第一點。
如果沒有實現土地私有化,征收這個條件是不具備的,全世界我沒有看到一個搞公有制土地的國家征收了針對私人住宅的房產稅,它不具備這個條件。
第二,其實香港有一個物業稅的說法,那個物業稅說法的含義,差餉稅,那個含義跟今天的也不一樣,之所以用差餉而不用房產稅是有道理的,我不展開講。
第三,要想征這個稅,要對所有房產關系進行大的清理整頓,沒有十年二十年根本搞不了,首先要跟反腐敗斗爭結合在一起,只有反腐敗斗爭取得徹底勝利,我們知道哪套房子在誰手里才能征稅,現在我們根本不知道有些房子在誰手里。我不詳細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