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的領導力來源于職權、技能和人格魅力,職權、技能和人格魅力孰重孰輕?
根據權威機構調查數據統計顯示,管理者領導力來源中,職權占15%左右,技能占35%左右,人格魅力占占50%左右(主要指一般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軍隊等比較特殊,不適合這一比例)。本人也比較認同這一比例(當然,不同的個案肯定是有差別的)。
一個管理者的權利主要包括職位權、獎賞權、懲戒權、參照權、專家權和聲譽權;職位權、獎賞權和懲戒權對應我們這里的“職權”,參照權是指借用比自己更有權利和影響力的人的權利來達到自己的管理目的(如同樣都是部門經理,姐夫是公司總經理的部門經理說的話就比一般人好使),專家權對應我們這里的"技能",聲譽權對應我們這里的“個人魅力”。職權、技能和人格魅力之間的關系,我認為是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都很重要;雖然職權所占的比例不大,但沒有職權,會人微言輕(如果沒有足夠的人格魅力,失去了權利,甚至會“樹倒猢猻散”);技能和人格魅力是我們自身所擁有的,不像職權是由外在授予的,因此我們應該多打造自己的專家權和聲譽權(史玉柱就是最好的例子,在他最落魄的時候,仍然有十幾個中高層管理者對他不離不棄,這完全依靠的是他超凡的人格魅力)。
關于如何提高個人魅力,我在《突破職場樊籬》一書中有系統闡述,有興趣了解的不妨看看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