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協同創造團隊績效”,需要團隊成員都具有良好的行為習慣(即良好的知識、技能和態度);要團隊成員具有良好的行為習慣,就離不開團隊領導者的培養。
我們知道,培養下屬是管理者最重要的崗位職能之一,也是管理者的管理績效能否得到明顯、快速突現的途徑之一。
然而,有效培養下屬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它需要我們管理者因人而異地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技巧。
本文借助筆者的工作經驗和研究心得,重點從兩個方面探究如何有效培養和改變下屬的行為習慣,供大家參考。
(一)重視知識、技能和態度的綜合培養
我們需要知道,人類的行為是知識、技能和態度綜合影響的結果,如下圖:
從上圖我們可以看出,要改變一個人的行為,需要綜合改變他們的知識、技能和態度,努力讓知識、技能和態度的“交集”(圖中的陰影部分)盡可能變大。
我們知道,員工一般分為四個層次:能力高意愿高、能力高意愿低、能力低意愿高、能力低意愿低。針對這四個層次的員工,需要施行不同的培養方法。針對能力高意愿高的下屬,管理者只需要給予一定的引導就可以了;針對能力高意愿低的下屬,管理者需要重點解決他們的思想問題,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針對能力低意愿高的下屬,管理者需要重點培養他們的知識和技能;針對能力低意愿也低的下屬,管理者需要“三管齊下”(同時培養他們的知識、技能和態度)(據筆者統計,這種類型的下屬大約占團隊總人數的5%到10%,如果實在難以培養和改變,管理者可以采用適當措施讓他們離開團隊)。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不難知道,管理者需要認真對下屬進行分析,然后有針對性地“因人施教”。我們有些管理者只關注員工知識和技能的培養,這也許就是為什么有時侯培訓效果收效甚微的原因所在。
(二)充分動用管理者的“領導力”、“影響力”和“人格魅力”
我們知道,管理者具有一定的職權,一些管理者往往喜歡利用自己的職權去企圖改變下屬的行為,實際上這種做法不但沒有效果而且是十分不可取的。
其實,管理者的權力、領導力、影響力、人格魅力的關系應該如下圖:
從上圖我們不難看出,管理者的“權力”應該保持在“水平面”以下,因此管理者只能將權力作為領導和管理下屬的基礎和保障,管理者需要盡量避免將職權作為強行改變下屬行為的“武器”。經驗表明,管理者試圖利用權力來改變下屬的行為都是徒勞的。管理者需要學會動用自己的領導力、影響力和人格魅力來實現對團隊的和諧領導,實現對下屬行為的有效改變。經驗表明,一個領導力、影響力和人格魅力超強的管理者,往往能更輕松自如地“駕馭”下屬的心。
我們知道,改變某種行為所付出的代價是培養這種行為所需要付出代價的五倍,因此作為管理者,我們需要盡量培養下屬良好的行為習慣而不是在下屬養成了不良習慣后再努力去改變它。
作為下屬,我們也應該明白,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受益最大的還是我們自己,因此我們應該自覺地去努力培養和改變自己的行為習慣。馬斯洛說,心若改變,你的態度跟著改變;態度改變,你的行為跟著改變;行為改變,你的習慣跟著改變;習慣改變,你的性格跟著改變;性格改變,你的人生跟著改變。
但愿以上的文字,對于我們管理者和下屬都能帶來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