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停電5小時,暖箱新生兒死亡。
這個案例,提示醫院應當重視“設施安全管理”。過去,國內曾經發生過斷電事故,造成患者不能住院,死于轉院途中的醫療事故。當然,類似的事故不止一二。
為了滿足患者需要,醫院應當確保每天24小時、每周7天的電力供應,無論使用常規電源還是緊急替代電源。因此,醫院必須具備一套備份的發電系統。我國的醫療機構審批法規和評審政策,是否提供了這樣的明確要求?
醫院還要識別哪些臨床領域對于電力供應的依賴程度較高。例如,手術室、ICU和新生兒重癥監護病房(NICU),都是電力敏感的高風險臨床領域。然后,醫院及相關科室必須事先制定一套停電應急方案和流程,努力降低停電造成的患者損傷風險。
另外,醫院是否常規檢測供電系統?是否記錄?同樣,醫院還要常規檢測和記錄備份的供電系統,至少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