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為了規范公司預算調整的管理,加強公司預算控制的科學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及所屬分公司、子公司。
第3條 進行預算調整必須遵循的原則
1.預算調整事項不能偏離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財務預算目標。
2.預算調整方案應當在經濟上能夠實現最優化。
3.預算調整重點指的是財務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規的關鍵性差異,這些差異導致預算執行結果嚴重偏離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4條 預算調整方案應符合的要求
1.預算調整事項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現實生產經營狀況。
2.預算調整重點放在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關鍵性差異方面。
3.預算調整方案客觀、合理。
第5條 預算調整條件
1.公司體制改革。
2.大型自然災害的影響。
3.公司內部重大政策調整。
4.國家政治經濟生活中發生不可抗拒事件。
5.國家宏觀政策大幅調整,如預料外的全國工資上漲等。
6.市場經濟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公司經營目標必須進行調整。
7.業務經營范圍變更,如銷售收入時間差異、新產品投放的推遲、顯著的現金速度變化、新的資本投資。
第6條 預算調整方式
預算調整分為預算事項的應急調整和年度調整。應急事項是指不及時進行調整就會影響生產和經營,每月調整一次;年度調整是對重大事項的調整。
第7條 年度預算調整
年度預算需要做調整的,相關部門需于當年6月底前將調整預算申請上報預算委員會;預算委員會無法平衡解決的,報請公司董事會,調整年度預算。預算的調整按原預算編報審批程序辦理。
第8條 應急調整
因特殊情況或應急任務需要發生的預算外項目支出,又無法等待調整預算的,則需履行相應報批程序,財務部依據有關簽報或會議紀要等文件辦理付款。財務部無法解決的,提請公司預算委員會特別審批。
第9條 預算調整程序
1.預算調整應當由預算執行單位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1)主要財務指標的調整情況。
(2)調整原因。
(3)預計執行情況和保障措施。
(4)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2.預算委員會應當對預算執行單位的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上報董事會進行審核。
3.董事會將審核通過后的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執行新的預算。
第10條 本辦法由預算委員會解釋。
第11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摘自實戰紅色管理創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