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角: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英文縮寫SinopecGroup)是1998年7月國家在原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基礎上重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業(yè)集團,是國家獨資設立的國有公司、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注冊資本1820億元,總部設在北京。
案例回放:
2011年4月11日,天涯論壇出現名為《中石化廣東石油總經理魯廣余揮霍巨額公款觸目驚心》的帖子,引起網民極大關注。網帖貼出了四張發(fā)票,總消費金額約168萬元。除此之外,網帖還貼出文字材料,矛頭直指中石化廣東石油總經理魯廣余,指其“今年中秋節(jié)前,指使手下用便利店非油品促銷費,從2010年9月起,先后購進高檔酒三批,總價值259萬元……所有酒都由總經理魯廣余個人支配使用,無人知道酒的去向。
4月12日,廣東石油分公司新聞發(fā)言人徐濤和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助理黎海琳表示這些酒的購買與魯廣余個人無關,屬于公司正常經營的一部分,因為公司也存在“非油品”經營,并指中石化加油站的便利店為零售渠道。不過深究這批酒的相關數量等情況時,對方以不掌握數據為由沒透露更多詳情。
4月12日晚,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出示的一份書面回復只字未提“非油品經營項目”。聲明中稱:“我公司已經注意到相關的信息,目前已經組建調查組對此事件予以調查,調查結果出來后將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如果存在違紀行為將依法嚴懲?!?/P>
4月14日,中石化集團已派出調查組赴廣東就天價酒事件展開調查。調查組在回應中說,公司關注到互聯網和傳統(tǒng)媒體對所屬廣東石油分公司“天價酒”事件的評論和報道。公司黨組高度重視,緊急召開黨組會,決定立即派出聯合調查組赴廣東,對事件開展調查。如發(fā)現存在違法違規(guī)問題,將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4月15日下午,中石化黨組的決定: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人事部門和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對廣東分公司“天價酒”事件展開調查,廣東分公司總經理魯廣余停職配合調查,中石化油品銷售事業(yè)部副總經理夏于飛臨時主持廣東分公司工作。
4月17日,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召開三次會議,一個是領導班子的會,一個是所有處室干部會,還有一個是外宣部門會。會議主要兩個議題,第一,要求各個部門追查泄密人,到底是誰泄的密,懷疑肯定是內鬼,一旦查出要嚴懲。第二,跟外宣部門商量如何應對媒體采訪,堅決要求任何人未經同意情況下不得接受媒體采訪。
4月18日,中石化集團赴廣東的“天價酒”調查組返回北京,向集團公司黨組匯報調查情況。這也意味著天價酒事件的調查結果將很快出爐。
4月20日,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年召開度信息化工作會議,中國石化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傅成玉針對廣東石油違規(guī)購買高檔酒事件指出:在調查組最后結論出來之前,立即在全系統(tǒng)全面開展自查自糾,通過此事,舉一反三,抓好整改,對超標準、超規(guī)定的行為,都要進行認真徹底的整改,樹立中國石化負責任的國有企業(yè)良好形象。
4月21日,中石化機關報《中國石化報》頭版就“天價酒”事件發(fā)表文章《弘揚優(yōu)良傳統(tǒng)維護國企形象》,文中舉例說明了中石化長期以來的良好節(jié)約風氣。被網友戲稱為“中石化的蘿卜公關”。
4月25日,中石化天價酒調查結果公布:決定免去魯廣余廣東分公司總經理職務并降職使用,同時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對已消費的13.11萬元紅酒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4月27日,網友發(fā)掘出中石化于4月21日在其網站上發(fā)布的文章《弘揚優(yōu)良傳統(tǒng),維護國企形象》。文中自稱中石化隨處可見節(jié)約的理念,更有“蔥白和蔥葉分開使用”、“蘿卜分部位紅燒或涼拌”的內容,于是引發(fā)網友熱議。網友指出中石化早有“天價吊燈”等不良記錄,而蘿卜的復雜做法更是凸顯其奢靡。此外,中石化天價酒事件曝光后,網友在將《我為祖國獻石油》改編成《我為祖國喝茅臺》以調侃此事,歌曲在網路紅極一時。
案例點評:
1、承擔責任原則(SHOULDERTHEMATTER):
中石化雖然最終魯廣余廣東分公司總經理職務并降職使用,同時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對已消費的13.11萬元紅酒費用,由其個人承擔。但事件曝光后,中石化熱衷于嚴查“內鬼”,而且將所有的責任都推到魯廣余一個人身上,希望借此將企業(yè)的責任撇清,從而淡化此事件的影響。還用蘿卜公關來表明企業(yè)如何節(jié)約,這種推脫責任和轉移視線的作法無法給公眾一個交待。
項目分值:40分評分:20分
2、真誠溝通原則(SINCERITY):
“天價酒”事件曝光之后,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先是辯稱購酒“與魯廣余個人無關”,接著又狡辯“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購進,屬于公司"非油品"經營項目”。這些辯解無疑激化了事件。但是中石化集團調查組的回應還是非常積極主動的,稱公司黨組高度重視,緊急召開黨組會,決定立即派出聯合調查組赴廣東,對事件開展調查。如發(fā)現存在違法違規(guī)問題,將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項目分值:20分評分10分
3、速度第一原則(SPEED):
4月12日,即在危機的爆發(fā)的次日,中石化廣東分公司便做出回應,但是中石化集團卻在三天后才有回應,雖然錯過了危機處理的最佳時機,但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項目分值:20分評分10分
4、系統(tǒng)運行原則(SYSTEM):
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在重大事件發(fā)生后,反應速度很快,但回應過于草率;中石化集團雖然進行調查,并處理相關責任人,卻也暴露了嚴重的管理方面問題,中石化集團在危機管理體系建設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問題,以至于在此事件處理過程中漏洞百出。
項目分值:10分評分5分
5、權威證實原則(STANDARD):
在危機爆發(fā)之后,中石化總部成立調查組開展自查,企圖以“自證清白”的方式消解危機,但是公眾并不買賬。
這種自證清白的方式缺乏權威性,沒有第三方站出來為自己說話確實是難以服眾,而在自查過程中,證據也不翼而飛,更加激發(fā)了公眾對于中石化的強烈不信任感,而“自證清白”也成了“躲貓貓”。
項目分值:10分評分0分
案例評分:總分100分,實際總得分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