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據重要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地位的湖湘人士,對新疆屯墾戍邊建設的組織領導,而產生的行政力成為關鍵性的主導力。
湖湘文化對于新疆屯墾戍邊的直接影響,代表“行政力”的上層力量,源自于左宗棠、劉錦堂等晚清著名的湘軍代表,發展于新疆革命導師劉先俊及新疆省主席張治中、警備司令陶峙岳等民國時期著名湘軍代表,和革命初期毛澤民、鄧力群等人,而全面融合和發展壯大于締造新疆新政權及新疆現代屯墾戍邊事業的王震、王恩茂等人民解放軍代表。包括彭德懷、賀龍,甚至于毛澤東思想,都成為重大推動力,并發揮了突出的引導作用和地位。
新疆屯墾戍邊雖然自古有之,但基本都是一代而終,此一時彼一時,用則實施,離則廢止,很難形成固定、延續的屯墾戍邊戰略體系。談論湖湘文化對新疆屯墾戍邊戰略的影響和發展,與國家在新疆區內的西北邊界正式確立有著直接關聯。同時,也與中央委派于新疆的主要行政人員的素養密不可分。委任的行政人員其素養直接決定了行政力的強弱及其影響力大小。
對新疆區國土的保護,以及其中屯墾戍邊重要戰略的實施,一是同世界各國實際意義的國家概念、疆域形成一致,晚清時期在新疆區內的國家疆域形成,是至關重要的一個時期。二是在民國末年、解放初期是重要過渡期。三是和平解放新疆與迅速取得經營新疆的重要成果而奠定治理基礎時期。而在于國家對新疆的強大的“行政力”體現上,晚清治疆、民國后期治疆和現代治疆三個階段最為突出。恰恰上述三個時期中央委任的新疆行政機構主要人員皆為湘籍人士。湘籍人士深受湖湘文化影響和熏陶,并塑造出獨特的“湖湘性格”,為之其中對治疆與屯墾戍邊戰略的影響與發展顯而易見。
晚清時期的湘軍代表左宗棠據理力爭,與重臣李鴻章等雄辯海防與塞防之要領,博得慈禧太后的信任和支持,以特有的“馱棺入疆”方式,率部入疆成功驅逐阿古柏與沙俄勢力。左宗棠主張加強西部“塞防”,收復新疆。左公強調:“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衛京師”。慈禧太后采納了左宗棠的意見。當年5月,任命左宗棠為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
1876年4月,65歲高齡的左宗棠開始西征。一手驅逐阿古柏,一手反攻占領伊犁的俄軍。他采取“先遲后速,緩進急戰”的八字方針,根據新疆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先北后南”的戰略部署,首先收復烏魯木齊這一全疆要津,再進軍南疆和向西收復伊犁的基地。與此同時,左宗棠十分重視整飭吏治、發展生產,大膽提出了取消清政府原有駐軍軍府制度。次年收回伊犁時,已調任兩江總督的左宗棠再次特地提交了一個《新疆行省急宜議設,關外防軍難以遂裁折》。清政府于
左宗棠是個典型的軍政管理奇才,深受湖湘文化影響,性情張揚,做事敢為人先。左宗棠針對全國和新疆局勢,力主“東則海防,西則塞防,二者并重。”左宗棠收復新疆,避免了國土的流失。他在新疆大興屯墾之風,使清廷戍邊政策發揚光大,并惠及今人。比如說,他采取“聽民自占”的措施,吸引各族農民耕種無主的耕地,并發放種籽、口糧個農具,幫助購置耕牛等辦法,鼓勵農民積極墾荒。針對新疆歷來“按丁索賦,富戶丁少,賦役或輕,貧戶丁多,則賦役反重”的弊病,提出了“地丁合一”的新賦稅制度,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普通民眾的負擔,提高了各族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他還支持恢復植桑養蠶事業,在收復新疆戰爭結束不久的1878年,從內地聘請60余名蠶工傳技,幫助南疆農民栽植桑樹,嫁接壓條、養蠶煮繭、繅絲織綢,使南疆的蠶桑業得到了很大發展,所織錦緞質地優良,堪與內地媲美。他主張兵、農分治。兵專戰,農任耕,各司其責。他認為這樣的好處是“分別兵農,責兵以戰,課農以耕,而后餉事可節,兵事可精也”,否則“且戰之兵不能戰,且耕之兵不暇耕”(《左文襄公全集.奏稿》)。他在收復新疆的過程中,大力倡導扶持民屯,招集流亡失地的農民領種無主之地,責令道、府、州、縣各級長官兼管水利、屯田,在喀喇沙爾(今焉耆)組織當地民眾興修十道官渠,其中有一條渠道長30公里。在庫車興修長達50里的塞巴里柯渠,在巴楚興修共長160里的四條渠道和兩座水庫,在和田墾荒近五萬畝,巴里坤墾荒五萬余畝。全疆各地屯墾基本得到了全面恢復。與此同時,在左宗棠的領導下,還實行裁軍為民策略。他們將全疆原有6萬余名官兵,整編為3萬人左右,大批退役官兵就地落戶,分給土地,參加民屯,既減輕了負擔,又進一步加強了屯墾。左宗棠恢復和發展新疆屯墾,并提出兵農分治、裁軍強農方略,既是現代兵團和新疆治理的典范,也是我國在新疆歷史上的屯墾戍邊戰略的重要革新。左宗棠不僅重視收復新疆,和初期的新疆治理,包括全面啟動屯墾戍邊重要戰略,關鍵是重視長期經營,改寫以前歷朝對新疆治理的“一代而終”局面,堅持把“屯墾戍邊”作為治疆基本戰略。他委托經他培養而成長起來同為湘籍的劉錦堂,后來把他的這一思想轉化成了實際行動。劉錦棠是左宗棠的得力助手之一。
劉錦棠,湖南省湘鄉縣城江(今屬山棗鎮)人。他在新疆歷史上的貢獻,不僅是收復者,更是開發者與建設者。他擔任新疆巡撫,加兵部尚書銜,督辦新疆軍務,統一指揮全疆各軍,籌辦邊疆防務。他積極推行“屯墾戍邊”戰略。為了吸引更多的無地農民來新疆,加快新疆農業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恢復,他修改了以往的屯田辦法,及時制定新的《新疆屯墾章程》,規定兩名男丁為一戶,給地六十畝,民屯初到時貸給八個月的口糧及三石種籽,借給73兩銀子作為置辦農具、牛只和筑房等費用;頭一年歸還一半,第二年還清,第三年征收額定田賦的一半,第四年起征收全額田賦。他在安置難民、興修水利、推廣水稻種植及漁業養殖、興修道路橋梁、清丈地畝并改革賦稅制度、禁煙禁賭、植桑養蠶、發展商業貿易、改革幣制、興辦義學、整軍經武、改革官制與整頓吏治、改革人犯審判制度與軍流安置辦法等方面,均作出積極的努力。他這一系列改革,對于新疆的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對于鞏固西北邊疆的安全,進一步加強新疆和內地的聯系,具有重要意義。從此以后,新疆以其獨立的省級行政建置呈現在世人面前,它在西北邊疆的重要地位也不可動搖地被確立下來。
劉錦堂還特別注重將治理新疆的經驗以“法”的形式確立下來,他代表清政府,在新疆地區所推行的法律制度,既充分考慮了民族地區的特點,又順利地推行了中央政府的政令法規,充分體現出民族政策的靈活性與寬容性。同時,對“屯墾”和“戍邊”首次列入強制性制度中加以實施,這也是劉錦堂促進新疆屯墾戍邊戰略規范推進和管理中的里程碑式重要一環,其意義惠及當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