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1世紀經濟報道,日前財政部已向省級財政部門下發置換債券額度上限規模,置換債券額度上限較去年置換債的3.2萬億元規模有所增加,但目前尚不清楚具體數字。
21世紀經濟報道援引財政系統人士表示,今年置換債的發行將有所提前,預計2016年上半年將有大量置換債券發行。
通過債務置換,一方面可以減輕地方債務利息負擔,一方面可以將到期債務向后展期,防止地方財政出現流動性風險。
根據財政部的數據,從置換規模上看,今明兩年將有逾11萬億元債務需要置換。
2015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限額中含有15.4萬億元存量債務,其中1.06萬億元是過去幾年中央代發地方債和地方自發自還地方債的額度,除去這部分,剩余部分是通過銀行貸款、融資平臺等非債券方式舉措的存量債務,國務院準備用三年左右的時間進行置換。2015年已經置換3.2萬億元,據此,2016年、2017年將有超過11萬億元的政府債務需要置換,平均每年超過5萬億元規模。
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徐高早先表示,2015年共計發行地方債3.84萬億元,順利完成3.8萬億的發行計劃。2016年地方債發行規模將進一步擴大,考慮到在三年內完成存量債務置換,全年地方債發行額可能在5萬至6萬億元。
中國財政部長樓繼偉在去年12月底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的債務成本由置換前的10%左右下降到3.5%,預計每年為地方節約利息支出2000億元。除了置換債券外,2016年初步計劃中央和地方都要增加赤字。但置換債的比重高即存量風險大的地區,新給的債務規模就少,發新債規模需要控制,逐步緩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