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的制訂和完善存在差距
1、制度不切合實際,可操作性差。近年來,不管是商業銀行還是農村信用社案件頻發不止,正因如此,各金融機構便不斷地制定和完善內控制度。在此過程中,部分信用社就在網絡、報刊以及雜志上搜索其它信用社或者商業銀行相關內控制度照搬照抄,致使制度死搬硬套,不符合本崗位實際操作。
2、制度冗長重復,難以執行。部分信用社管理人員未能真正理解內控制度的根本作用和意義,認為制度內容越多,涵蓋面就越廣,從而使制度冗長、重復,導致制度的中心不夠明確,員工在執行過程中不易理解,不能很好地執行。
3、制度相互矛盾或未能涵蓋所有內控環節。在完善制度過程中,各部門只注重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忽略了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導致了制度之間存在矛盾或形成制度盲區。員工在實際工作中,盡管照章執行,也有可能違反上級制度。
二、隊伍素質不高,執行力差
1、領導對執行力重視不夠。個別農村信用社領導一味追求制度的制訂,認為只要制訂出制度就能約束員工行為,忽略了如何提高制度的執行力,致使制度不能起到實質性的約束作用。
2、員工缺乏責任心。在實際工作中,部分信用社員工缺乏責任心,只憑自己的主觀意識工作,對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就執行,反之就不執行。
三、違規處理不及時,不嚴厲,致使制度形同虛設
部分信用社對發生的違規操作不及時處理,致使員工思想麻痹,認為制度執行不執行一個樣,即使被發現也不過如此。還有的信用社存在好人主意,對違規操作處理不嚴厲,給違規操作者留下可乘之機,形成了風險隱患。
針對以上問題,提高制度執行力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確保制度作用有效發揮
領導者要起帶頭作用。中國古代的曹操就曾以“割發代首”樹立遵守制度的榜樣。領導嚴格遵守了,自然會對員工產生影響。同時要將制度的完善和執行作為信用社的一項基礎工作,長期關注。
二、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
通過對實際工作的調研,認真征求廣大員工的意見,并開展制度討論。同時各部門之間要加強聯系,做到所訂制度具有統一性、互補性。制度出臺后要相對穩定。對確實不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制度不能墨守陳規,該及時修訂、完善或廢除的,要堅決取締舊制度,確保制度不脫離實際。
三、營造自覺遵守制度的氛圍
執行制度時,應加強指導和幫助,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應把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學習內容,同時還應將員工對制度的掌握程度作為對員工考核的重要內容,激勵員工自覺學習制度。在加強制度學習時還應運用發生的諸多違規案例開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充分認識不執行制度對集體和個人所造成的危害,從而自覺遵守制度,營造良好氛圍。
四、加強制度執行情況跟蹤
在執行制度過程中,還應建立部門之間、員工之間相互監督的制衡機制,發現違規情況及時舉報,并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對知情不報者,也應給予相應處罰。同時,審計部門要對各部門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定期考核,有效提高制度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