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浮抱桿分解組立風險提示:
該類作業安全控制核心是抱桿本體強度、起吊系統穩定性、起吊重量控制、人員站位。不執行以下安全管控措施,將導致抱桿傾覆、高處墜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固有風險等級屬三級。
1、作業必備條件
1.施工方案已批準,并完成項目部和班組級交底。
2.各類人員、安全工器具、施工機械設備、材料等已經報審并批準,滿足現場安全技術要求。施工作業前仔細檢查現場安全工器具、施工機械設備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上述措施完成后,由作業負責人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B》,施工項目部審核簽發。監理人員現場檢查確認后,在作業票中簽字,同意開始作業。
2、作業過程安全管控措施
1.作業負責人站班會上通過讀票方式進行安全交底,并隨機抽取3至5名施工人員提問,清楚后開始作業。
2.作業過程中,作業負責人、監理人員按照作業流程,逐項確認風險控制專項措施落實,同時在《每日執行情況檢查記錄表》中簽字確認。
3.檢查金屬抱桿的整體彎曲不超過桿長的1/600。嚴禁抱桿違反方案超長使用。
4.根據作業指導書的要求分拉線坑,各拉線間以及拉線及對地角度、地錨埋設符合方案要求。
5.抱桿根部采取防滑或防沉措施。
6.附著式外拉線抱桿將抱桿根部與塔身主材綁扎牢固,抱桿傾斜角度不宜超過15°。
7.抱桿超過30m,采用多次對接組立必須采取倒裝方式,禁止采用正裝方式。
8.塔腳板就位后,上齊匹配的墊板和螺帽,組立完成后擰緊螺帽及打毛絲扣。
9.吊件螺栓全部緊固,吊點繩、承托繩、控制繩及內拉線等綁扎處受力部位,不得缺少構件。
10.吊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在受力鋼絲繩的內角側不得有人。
11.承托繩綁扎在主材節點的上方,與抱桿軸線間夾角不大于 45°。
12.吊件在起吊過程中,下控制繩應隨吊件的上升隨之送出,保持與塔架間距不小于100mm。
13.組裝桿塔的材料及工器具禁止浮擱在已立的桿塔和抱桿上。
14.仔細核對施工圖紙的吊段參數,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控制單吊重量,嚴禁超重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