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為全球頭號經濟強國,在技術創新與研發方面長期保持著世界領先的優勢地位,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創新體系。通過介紹美國國家創新體系的形成過程,分析了其特點,主要有:以企業為主體,由市場驅動;廣納全球創新人才;聯邦政府發揮關鍵作用;引進民間資本參與;嚴格研發經費管理;與整體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美國國家創新體系在未來發展中,將進一步解決創新源泉和傳播機制的問題,國防研發將繼續發揮火車頭的作用,創新能力將會繼續居世界領先地位,當然,也面臨諸多挑戰,如,削減研發經費,研發成本越來越高,創新能力明顯下降等。借鑒美國的經驗,我國在創新體系建設中,應鼓勵創新的減免稅收優惠政策法規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加大對國防研發和基礎研究的投入,統籌人才培養與引進政策等。
1987年,英國著名學者費里曼在考察快速崛起的日本經濟后,首次提出了“國家創新體系”的概念,即“由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中各種機構組成的網絡,這些機構的活動和相互影響促進了新技術的開發、引進、改進和擴散”。
二戰以來,美國作為全球頭號經濟強國,在技術創新與研發方面長期保持著世界領先的優勢地位,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創新體系。
1 創新體系的起點與形成
1.1 起點
自第一批歐洲移民來到美洲后,美國社會逐步形成了崇尚自由、冒險和開拓的精神,其政府權力則受到各種限制。建國之初,美國專利和版權保護制度都是鼓勵美國人創新,規定只有美國公民方可以在美國申請專利,鼓勵美國人將其他國家的創新技術拿到美國進行合法生產。1800年,美國專利法修正案才規定,到美國居住2年的外國人可以獲得美國的專利;1836年,美國終于允許外國人在美國申請專利,但外國人交納的專利申請費用是美國人的10倍,而英國人要申請則費用更高。美國的版權法只保護美國人的版權,盜用外國人的版權在美國不違法,如,狄更斯等英國作家的作品在美國被大量盜版。美國這種變相鼓勵盜版的政策,在1891年才有所改變,但只保護在美國生產的外國著作的版權,這一條款直到1986年才正式廢止。
美國經濟和社會的迅猛發展,得益于其自由市場經濟和私人企業的創新活力。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美國聯邦政府對研發的支持都是零星的,沒有形成體系,創新活動主要是企業自身應對市場激烈競爭的手段。
二戰爆發后,由于需要在武器裝備上壓制敵方,美國聯邦政府成立國防研究委員會,通過簽訂研究合同的方式,開始大規模支持大學和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以發展原子武器的“曼哈頓計劃”為標志,美國聯邦政府相繼在全美各地建立了一批國家實驗室,優先資助國防科技,扶持軍工企業發展。
1.2 形成
隨著二戰結束,美蘇二強爭霸冷戰局面的形成,美國聯邦政府開始關注人的健康、國家安全、公共福利、基礎研究等公共領域的科技進步,增加這些領域的資金投入。1950年,美國科學基金會成立,聯邦政府開始為研發及其人才培訓提供長期穩定的經費支持。之后,聯邦政府出臺“阿波羅計劃”與蘇聯開展太空領域競賽,寓軍于民,獲得成功,極大地促進了美國航空航天、半導體、材料、電子技術產業的蓬勃發展。聯邦政府還出資設立一批新的國家實驗室,推進美國在一些重點領域的科技發展。
1980年,里根政府實施新保守主義經濟政策,提倡自由競爭、自由流動和放松管理,激發了企業的創新活力。在推行減稅、減少政府開支的同時,美國聯邦政府卻加大對國防研發投入,推出“星球大戰”計劃,為后來美國在衛星通訊與定位、互聯網、無線通訊等新技術領域取得領先地位奠定了基礎。
隨著聯邦政府不斷增加對研發的投入,美國逐步形成了由企業、大學、公共部門相互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這一體系包括企業通過戰略聯盟發展相互關系,或與大學等研究機構在促進經濟發展的使命方面達成共識;以及政府制訂政策和計劃鼓勵研究機構與產業界建立聯系等。
由于美國國家創新體系是自下而上逐步形成,是一種分散決策輔之以相互協作的模式,企業自然成為其創新體系的主體和根基。完善的大學與職業教育為企業源源不斷地提供優質人力資源,大學雄厚的研發能力為新產品的開發提供強有力支持;政府機構通過立法和監管等手段維護自由市場的公平競爭,為企業創新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1.3 聯邦政府在科技管理體系中的作用
美國作為三權分立的國家,其行政、立法和司法系統在科研管理體系中也各自發揮著重要作用。美國國會作為立法部門,負責各類科技計劃的預算審批,通過立法決定稅收、知識產權和監管等促進研發有關法規的制定。國會的參眾兩院都有負責科技事務的委員會,眾議院下設科學委員會,參議院下設商務、科學與運輸委員會。參眾兩院中與科技發展相關的委員會約有20個。國會還下設技術評估局、國會圖書館中的科技研究和參考服務等機構。國會有權單獨委托有關機構組成“特別咨詢小組”,對有疑問的項目進行質詢,對科研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評估認證等。行政部門,包括,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商務部、能源部、國防部、衛生部、農業部、國家航空航天署、國家科學基金會等,各自完成相關領域科技發展的政策制定和提出相關立法建議,并負責具體執行各項科技計劃和項目、制定科技預算等,司法系統擁有與科技發展相關法律條文的最終解釋權。
2 創新體系特點
2.1 以企業為主體,由市場驅動
美國是一個移民社會,人員來自世界各地,抱著發財的夢想走到一起。移民社會具有很強的開拓精神,樂于創業,即使失敗也不怕。在美國自由市場經濟的體制中,移民這種天然的創業精神得到了充分發揮,創新也自然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動力。企業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須求新、求變,面向市場需求不斷開發適銷對路的新產品,取得競爭優勢,如,福特汽車發明流水線工業化生產,通用汽車在品牌管理方面的創新等。
2.2 廣納全球創新人才
人才是創新之本,創新離不開優秀人才。作為多文化融合的社會,美國是一個開放社會,能夠容納各種創新觀點,對全球各類人才具有強大吸引力,至今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凈人才流入國,各類人才源源不斷地涌入美國。美國社會在使用全球人才方面也有非常大的包容性和寬廣胸襟,做到唯才是用。二戰期間,美國接納了大量受納粹迫害的猶太科學家,如,愛因斯坦等,對美國制造原子彈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戰結束后,美國接受了戰敗國德國的科學家,促進了美國航空航天技術的發展。美國吸收中國、印度等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優秀科技人才來美深造、就業,對繼續保持美國在高科技和工程技術領域的領先地位發揮重要作用,如,美國的信息技術被戲稱為“IC產業”(為印度和中國國名第一個英文字母的縮寫,因為從事信息技術的很多人都是來自中國、印度的新移民)。冷戰結束后,美國又欣然接納了眾多前蘇聯科學家。據統計,在硅谷信息產業中,約有1/3的公司首席執行官由印度人擔任。2014年2月,印度裔納德拉成為具有全球影響的微軟公司首席執行官。
2.3 聯邦政府發揮了關鍵作用
一般人往往誤以為美國是自由經濟,創新主要是企業的事,政府做得很少。事實上,美國聯邦政府在需求、供給等方面對國家創新體系發揮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1)聯邦政府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如,美國反壟斷法有效地促進和保護了競爭,對推動企業創新產生了非常積極的作用;平等對待所有企業,并為企業籌資、融資等方面提供多種服務。
(2)聯邦政府持久投入研發,確保了研發的穩定開展,其投入的經費比各地方州政府的投入要大很多。
(3)聯邦政府不斷增加國防研發投入,并沒有成立國家壟斷的軍工企業,而是鼓勵私人企業在公平競爭基礎上參與國防研發項目,并很好地做到軍民結合,拉動了原子能、電子、通訊、計算機等眾多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不斷培育出新的經濟增長點。
(4)聯邦政府通過立法,鼓勵最有創新活力的中小企業參與研發活動,如,規定政府支持的研發項目中必須確保一定比例由中小企業獲得,以及對研發投入實行稅收減免等。
(5)聯邦政府通過政府采購和財政補貼等方式,支持大企業的研發活動,如,美國Medicare、Medicaid醫保計劃和社安保險等,對一些醫療、制藥企業的穩定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4 民間資本積極參與
長期以來,美國民間資本在資助研發活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美國鼓勵私人捐助公益活動,對捐款免稅。對富人征收遺產稅,對高額遺產實行累進稅率制。美國的這些稅制設計,有效地引導富人們對社會活動進行捐助或將遺產設立各類基金。這些民間資本積極資助研發活動,對創新起了很好的推動作用。美國眾多的私人“天使基金”,為初創和創新企業提供資金,為先進技術開發雪中送炭。名目繁多的私人基金,對資助研發活動起到了很好的補充,如,預計總投資14億美元建成的夏威夷30 m天文望遠鏡國際合作項目中,美國Moore基金拿出2.5億美元資助。還有,亞尼桑那州一個私人基金出巨資贊助用于南美洲智利國際天文觀測站的天文鏡鏡片生產,而這些鏡片真正用于實驗可能要等到20年以后,捐資人根本不可能看到它的實際應用。位于洛杉磯東的希望城醫療中心(City of Hope),也是由私人基金資助建立起來的。它創立于1913年,專注于癌癥、糖尿病和其他危及生命的疾病,現已發展成為由臨床研究醫院、貝克曼研究中心、生物制藥和遺傳學中心以及研究生院組成的大型研究機構。
2.5 研發經費的獨立財務監管
在美國,所有政府開支都有一套嚴格的管理和審計程序,政府研究資金的分配也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則。美國對研發經費的獨立監管一直十分嚴格,確保研發經費真正用到研發上。財務人員獨立運作,只對法律及經費管理法規負責,忠實執行財務規定,行政管理人員和經費獲得者都不得干預。對研究人員申請獲得的研究經費,研究人員所在機構會按比例予以提扣,用于支持機構發展和人員工資,提扣比例普遍高于30%,有的高校提扣比例高達40%。為鼓勵研究人員的工作熱情,美國對研發經費明確規定可以從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研究人員的報酬。美國大學一般只發放9個月薪水,研究人員可以從研發經費中給自己發另外3個月薪水,但有一定的比例,如,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明確規定該比例不得超過研究人員全年收入的25%。極少聽到美國研究人員請客吃飯、購買私人物品等貪污挪用研究經費情況,因一旦發現研究經費被挪用,美國法律的懲處將非常嚴厲,如,2013年5月,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物理學教授黃耀輝因在一項國防部科研項目中欺詐政府,虛報開支票據16萬美元,結果被判支付高達170萬美元的罰款并被追究刑事責任。
2.6 與整體經濟成長密切相關
經濟是創新的基礎。美國能成為創新能力最強的國家,歸因于它是世界上經濟發展最成功的國家。獨立戰爭勝利后,美國政府認識到提高制造業技術水平不但是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國家安全獨立的需要。1791年,美國政府就通過關稅政策支持美國本土企業,力圖建立與歐洲的經濟均勢,并實現產業自主。到20世紀初,美國已經成為世界經濟大國,在大規模生產行業,美國企業的生產率全球領先,在制造業領域尤為突出。這一時期,美國在機械、鋼鐵、汽車等行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但這些產業發展壯大不是依賴于有組織的研發,而主要靠模仿、引進歐洲先進國家技術。在化工領域,歐洲國家特別是德國長期領先于美國,其原因之一就是德國等歐洲國家在物理學和化學領域的基礎研究超過美國。二戰后,美國基礎研究才開始趕上歐洲,如,美國累計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和化學獎獲獎人數,到20世紀40年代超過法國,60年代超過英國、德國。自20世紀中葉始,美國已經無可爭議地成為全球創新能力最強的國家。20世紀80年代以后,美國在全球高技術領域全面領先,在推動對外貿易的同時保護美國專利持有者和創新者的利益。專利保護制度成為美國對外貿易政策的重點,為鼓勵美國創新作出了巨大貢獻。
3 創新體系發展前景及面臨的挑戰
3.1 發展前景
3.1.1 面臨國際競爭,進一步解決創新源泉和傳播機制的問題
美國正在進入一個新的創新環境,其國家創新體系面臨國際競爭,美國將進一步解決創新源泉和傳播機制的問題。美國聯邦政府對本國企業間鼓勵公平自由競爭,政府不干預,各州、市結合自身技術優勢,制定區域研發計劃和創新戰略,形成產業創新集群。但面對國外企業日益強大的競爭時,美國則是積極扶助本國企業,推出政府與企業間伙伴關系計劃,同時,美國企業在國外大力開展在地化研發,充分利用其他國家的創新資源。
3.1.2 國防研發繼續發揮火車頭的作用
二戰末期,原子彈加快戰爭結束的巨大威力,成了美國加強國防研發的最好理由。二戰后,美國一手支持建立任務導向的國防研發體系,引入競爭機制,鼓勵軍民兩用;一手則進行大量政府采購,從供給和需求兩個環節上支持了一批重大技術開發,帶動了產業發展。最為典型的是政府在飛機制造、核能、計算機、半導體、航天、互聯網等通用技術領域的持續投資,有力地推動了這些領域的研發,滿足了國防采購的需要,并催生了新的產業,增強了美國企業的競爭力,美國也保持了全球技術領先的地位。美國國防研發一直在聯邦政府研發總投入中占很高比例,冷戰時期曾高達80%,冷戰結束至今也一直保持在50%以上。很多新技術的生長點都來自于國防研發,如,無線通訊、GPS、互聯網等。國防研發持續為美國產業提供全新知識和先進原創性技術。為了保持美國在全球科技和軍事方面的領先地位,可以預見美國仍然會維持在國防研發方面的高投入。
3.1.3 創新能力在可見未來會繼續居世界領先地位
國家創新體系離不開人才、市場和資金這3個要素。從人才培養看,美國從小重視素質教育,學生以自己的興趣為導向選擇專業,動手能力強。大學師資與研發能力世界一流,學術自由,沒有對院士級學術泰斗的盲目崇拜和特殊照顧,各種學術觀點都可以交流碰撞,吸引全球優秀人才源源不斷流入。以市場論,美國自身有龐大的市場,技術開發創新起點高,研發平臺都是在世界技術最前沿。美國人來自世界各地,優秀人才匯集,具有開放進取精神,熟悉各國情況和國際市場。從資金面考察,美國金融服務業最發達,獨特的世界鑄幣權地位、華爾街、發達的風險資本市場等,能為技術創新提供充沛資金。只要美國所擁有的這些優勢存在,美國創新能力就會繼續居世界領先地位。
3.2 面臨的挑戰
(1)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美國聯邦政府財政捉襟見肘,只好削減各項支出,研發經費更是首當其沖。美國科學基金會10多年來經費未見增長,從事基礎研究的人申請經費越來越困難;高新技術產業需要高投入,也具有高風險性,使得資金市場上支持技術創新的風險投資越來越難以尋覓。
(2)隨著人力等各種要素成本不斷上漲,美國研發成本越來越高,研發投入的回報也呈現收益遞減的邊際效應。
(3)美國大企業創新能力明顯下降,除谷歌、蘋果公司等少數大企業還保持很強創新動力外,大多數美國大企業主要靠對中小企業實施購買、并購等做法維持技術優勢,自身創新能力明顯不足。
(4)美國企業協同創新能力較差,過分相信自己,更愿意各自為戰,難以解決全行業共同面對的問題。
(5)美國社會過分強調個人利益,導致企業忽視社會責任。由于企業追逐利潤的本性,惟利是圖,與華爾街貪婪本性相結合,就會產生各種欺詐行為,加深民眾與企業的對立。
4 啟示
4.1 鼓勵創新的減免稅收優惠政策法規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
在美國沒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制,所有企業均能享受研發費用稅收減免政策。創新涉及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本身沒有高低貴賤大小之分。滿足市場的創新,就是我們生活中需要的,應該鼓勵各行各業的技術創新,政府不要當判官,人為將產業分三六九等,應由市場機制決定優劣。另外,直接對企業創新實行稅收減免扶持政策,可減少政府對研發經費的再分配環節和挪用現象。把鼓勵創新的利基直接交給企業,最能調動企業的創新熱情和自主創新意識,真正把企業作為創新主體,發揮企業的創新活力。
4.2 加大政府對國防研發和基礎研究的投入
國防研發所需投入大,市場風險巨大,單個企業很難完成。基礎研究短期內看不到效益,企業投入意愿不高。但國防研發和基礎研究對國民經濟的長遠發展有很多的溢出效應,能推動眾多產業的技術創新,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應該成為政府增加投入的優先領域。
4.3 統籌人才培養與人才引進政策
構筑國家創新體系的成敗關鍵在創新人才。學校對人才培養要注重學生的興趣培養,在廣泛領域培育創新思維。要秉持開放心態,保障學術公平與自由,加強學術交流,更多地把在一線工作的青年教師和研究人員納入項目評估和評審隊伍。要有大胸襟,形成全國范圍內人才自由流動機制,尤其要防止以戶口管制等理由妨礙優秀人才的選擇,做到唯才是用。人才引進要兼顧公平原則,關鍵是搭建公開的競爭平臺,同臺競技,避免歧視,要防止引進一小片挫傷一大片。
4.4 應盡快出臺遺產贈與稅
隨著我國30多年的財富積累,不少人已經先富起來。要盡快出臺對捐款免稅、遺產征稅等制度設計,積極引導富人關注社會公益事業和科學研究,增加民間對研發的投資熱情;允許和鼓勵富人設立私人基金,增加激勵技術創新的民間資本投入,引導資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