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專業銀行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軌已邁開了步伐。當前金融競爭主要集中在兩個領域:一是傳統業務的競爭,即通過健全和完善經營管理機制,鞏固和擴大自身傳統業務的市場占有率;二是中間業務的競爭,即積極探索創新,不斷開發新的金融業務品種,開拓新的市場。為此,國有商業銀行在轉軌進程中,就必須在立足傳統業務的基礎上,及時調整經營戰略,抓住機遇搶占中間業務市場,延伸服務功能,尋找新的利潤源,培植新的效益長增點。
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不運用自己的資金,而是利用在技術、信息、機構網絡、人才及信譽等方面的優勢,以中間人的身份替客戶辦理咨詢、代理、委托與擔保等事項,提供各類金融服務并收取手續費的業務。當今國際金融業的中間業務迅猛發展,它已擴大為結算、擔保、融資、管理、咨詢、衍生金融工具等內容,是金融現代化和商業銀行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1 國有商業銀行拓展中間業務的必要性
1.1 拓展中間業務是轉變經營方式,向商業銀行轉軌的需要
商業銀行作為特殊企業,以“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為經營原則,其經營目標就是為了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而中間業務以其低風險、高收益性,必將成為金融業新的競爭焦點。在目前金融機構不斷增多、資金分流嚴重,銀行的存貸利差縮小,導致商業銀行依靠傳統資產、負債業務進行盈利的水平下降。加之資金組織成本有增無減,“當前銀行的日子不好過”,這不僅是業內人士的感覺,也是業外人士的評價。事實上,完全依靠信貸資產創利的路子已經走不通了。為此,國有商業銀行必須改變過去單一的經營方式,努力開拓新的業務領域,切實可行的途徑就是積極拓展風險小、利潤大,對資本比例要求低的中間業務,從而逐步達到資產多元化、風險分散化、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
1.2 拓展中間業務是完善金融服務,樹立新的金融企業形象的需要
在國外,中間業務已與資產業務、負債業務共同構成了現代商業銀行的“三大支柱”。如美國銀行界的中間業務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由20世紀80年代初的30%上升到1997年的38.4%;英國由28.5%上升到41.4%。日本商業銀行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中間業務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長。在香港,非利息收入占經營收入的比重已達到20%至30%。[1]隨著經濟貨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個人金融資產的逐步增加,金融意識的日益增強,對金融服務與產品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苦于自身專業知識和操作條件限制,無法兼顧其資產保值和增值,因此迫切需要擁有完備資訊條件和良好信譽的商業銀行在投資理財等方面提供服務。另一方面,銀企之間也不再是單純的信貸關系,企業改革的深化,在籌資融資、項目評估、出據信用證、清產合并、股份制改造及債轉股等方面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因此,國有商業銀行拓展中間業務前景廣闊,市場有效需求旺盛,蘊藏著巨大的商機。
1.3 拓展中間業務是增強商業銀行競爭力,提高經營效益的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外資銀行在國內設立分支機構漸多,特別是把中間業務的拓展作為其占領我國金融市場突破口的外資銀行日益增多,加之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試點范圍也在陸續擴大,致使我國商業銀行面臨著外資金融機構的挑戰。更讓人關注得是,“入世”后中國商業銀行市場的大門將完全敞開,對外國金融機構的種種限制將會逐步取消。外資銀行將在我國任意地點經營任何銀行業務,這將使金融業,特別是一些風險小、成本低、利潤高的國際結算等中間業務受到一定沖擊[2]。前些年國內發生的一些城市信用社、信托公司的支付危機,如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海南發展銀行被關閉,使金融業的風險系數進一步加大。面對現實,各國有商業銀行如不及時率先搶占中間業務市場的經營制高點,勢必會將有豐厚利潤的中間業務拱手相讓。同時,由于傳統業務與中間業務存在相輔相成的關系,還會間接地降低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占有率,縮小傳統業務的客戶群,最終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2 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拓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2.1 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拓展現狀
近幾年,國內銀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所能帶來的利潤越來越小,為尋求和擴大盈利空間,各國有商業銀行將目光投向了中間業務。因國有銀行中間業務起步較晚,發展不快,不僅業務量占總收入的比重偏低,而且品種較少,僅限于結算、代理收費等勞動密集型產品。而技術含量高的資信調查、資產評估、個人理財、期貨期權以及衍生工具類在國內才剛剛起步,有的基本沒有開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經開展的中間業務大約有260余個品種[3]。但是,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不收費的,如銀行代理收費、郵寄對帳單、代發工資、銀證轉帳、信息咨詢等業務,基本上都作為無償服務,使本應獲得的收入流失,效益低下。具體說來有以下幾點問題:
2.1.1 中間業務收入占全行總收入的比重長期在低位徘徊
在西方國家銀行業中,中間業務自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發展空前,迅速成為銀行業務的三大支柱之一,中間業務收入在總收入中比重普遍占30% 以上,有的銀行已達60%[1]。
2.1.2 中間業務品種尚未全部開發推廣
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分類方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可分為四類:一是銀行提供的各種擔保;二是貸款或投資的承諾業務;三是創造金融工具;四是利用銀行的人力與技術設備等資源為客戶提供中介與服務。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開辦的中間業務,以上述分類的第四類為主,正嘗試推廣第一、二類的某些業務,至于第三類業務,除了國際貿易及外債收支因防范匯率、利率風險需要可以做遠期和互換交易外,其他衍生產品還未實現大的突破。各國有商業開辦的中間業務大多局限于結算業務、信用卡及一般性代理業務,而在信用擔保、項目評估和衍生金融工具等新型中間業務方面卻開辦得很少。不僅品種少、業務量小,更缺乏深度和廣度,難以滿足社會公眾和企業單位的多層次需求。
2.1.3 中間業務發展很不平衡
一是中間業務在各業務種類之間的發展很不平衡,有的中間業務種類如銀行卡和代理業務發展十分迅速,而有的中間業務種類如商人銀行、電子計算機服務目前還未開展起來;二是中間業務在各地區之間的發展很不平衡,在經濟較發達的省會城市的省轄中間業務發展較快,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則發展緩慢;三是中間業務在同一地區各家銀行之間的發展也不平衡,在交通銀行、招商銀行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較迅速,而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發展則相對緩慢。
2.2 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存在問題
由于開辦中間業務受我國傳統經濟體制和傳統觀念的限制,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尚處于初始開拓階段,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2.2.1 外部客觀環境的問題
一是金融體制制約。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難以徹底分離,國有商業銀行金融活動的自主性和獨立性仍受政府、財政和企業的多方制約。
二是會計制度制約。中間業務的會計核算、統計報表等基礎管理工作相當薄弱。目前尚未設置科學合理的中間業務分類核算會計科目;尚未建立統一、規范的中間業務統計報表制度,管理層難于對各類中間業務的發展狀況做出準確的分析判斷,因而對中間業務無法實施科學規范的分類管理與指導。
三是政策制度制約。在分業經營條件下,受我國現行《商業銀行法》的約束,我國商業銀行經營中間業務的范圍受到很大限制。如不能從事信托、租賃業務,一般情況下也不能開展金融期貨、期權等業務。
四是經濟發展制約。我國國民經濟仍處在轉軌時期,經濟發展的市場化程度較低,對中間業務創新的需求相對不足。同時,利率市場化、自由化進程緩慢,金融創新所必須具備的較有彈性的利率空間尚不具備。
2.2.2 國有商業銀行自身的問題
一是缺乏認識、定位不足。不少國有商業銀行對中間業務在穩存增存、改善存款結構、優化信貸資產結構、密切銀企關系、增強服務功能、提高競爭力方面的巨大間接效益認識不清;對中間業務的巨大市場潛力認識不清;對中間業務與資產負債業務之間的內在聯系認識不清,致使中間業務地位低,在實際工作中,中間業務幾乎都未被當作一項獨立業務和重要業務來認識,所開辦的中間業務是在追逐存款規模擴張的沖動中自然生存的。
二是內部機構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目前,部分國有商業銀行缺乏一套完備的開辦中間業務的管理制度、操作規范和經營指標考核體系。中間業務分屬不同的職能部門管理,沒有專職機構進行統一布署安排,各部門自行發展、自成體系。基層單位對中間業務的經營原則、經營范圍掌握不準,完全依據自身的理解去實施,缺乏全局性和規范性,不能發揮整體功效,以致喪失了不少發展機會。
三是中間業務與資產負債業務不能形成有機整體。相當一部分中間業務如擔保、租賃、評估、咨詢和代保管業務,與銀行資產業務相互割裂,在經營上分割在不同的機構,系統管理也分割在不同部門,中間業務既沒有資產負債業務的支撐,也沒有形成中間業務群體間的良性循環。這一方面給客戶帶來諸多不便;另一方面大大削弱了銀行資產負債業務與有關中間業務之間的相互配套、相互支持、協調發展。
四是中間業務的市場化程度低。各國有商業銀行往往以增大低成本在途資金的來源,或是樹立自身良好服務形象等因素作為開展中間業務的動力。目前許多新開辦的中間業務還基本上不是直接作為有償的金融服務產品提供的,或是免費或是低價,而銀行為此業務投入了不少人財物力。這種狀況嚴重制約了我國金融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步伐,不利于商業銀行形成金融產品擴大再生產的良性循環,扭曲了商業銀行經營考核指標體系,不適應國際慣例接軌的需要。在實際運作中,國有商業銀行部分基層單位仍沿用經營傳統業務的思想去拓展中間業務,以能吸收多少存款作為是否開辦中間業務及經營好壞的標準。把開辦中間業務僅當成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吸收和穩定存款的一種輔助手段,忽略了中間業務賺取手續費增效創收的效益功能。
五是技術手段滯后,專業人才缺乏。中間業務是金融業的“高技術”領域,就目前各國有商業銀行的硬件及軟件裝備水平來看,和當今國際金融業中,中間業務迅猛發展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難以向客戶提供快捷、準確、安全和優質的中間業務服務,金融電子化建設亟待加強。同時,還缺少一支高素質的專業人才隊伍。
3 發展和完善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對策
3.1 更新觀念,提高認識
國有商業銀行員工,尤其是各級領導要從戰略高度認識發展中間業務對銀行整體經營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轉變中間業務只能作為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配角的觀念,調整經營思想及營銷策略,實施“三業”并重的發展戰略。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財力,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把發展中間業務作為銀行新的效益增長點,將中間業務和傳統業務緊密聯系起來,“雙輪驅動”共同發展,實現盈利構成的多元化,增強經營的活力。
3.2 選準突破口,拓寬業務范圍
發展中間業務必須“面向市場,了解市場,融入市場,服務市場,占有市場”,抓住市場就是抓住了中間業務經營的關鍵。就目前中間業務市場的情形來看,各國有商業銀行應以代理業務為突破口,積極拓展代收代付、代辦保險、租賃業務。收回不能履行償還責任企業的廠房、地皮、設備等,對外開展自營,將沉淀的信貸資產轉化為租賃。大力發展信用卡業務,擴大特約單位和發卡數量;努力開發信用卡的使用功能,發展系列卡和專用卡,提高其使用頻率和交易額。充分利用自身網絡優勢,為客戶提供市場、產品、項目及技術等信息咨詢服務。在經濟發達地區,通過開通理財熱線電話及互聯網,為客戶提供私人理財服務,充當公司財務顧問、投資顧問,適時適地推出新的中間業務品種,如擔保、承諾業務及各種金融衍生工具業務,最終發展具有適應國際化要求的中間業務。
3.3 健全組織機構,規范業務管理
各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強對中間業務的統一領導,成立專職機構,如中間業務部,來集中管理中間業務的運作。要根據各行實際,建立一套完整的中間業務管理制度、操作規范和經營指標考核體系,尤其要用效益指標來考核、衡量中間業務的開展情況,有效地推動中間業務的拓展。此外,還須密切關注開展中間業務所帶來的如電子轉帳、國際金融工具等新風險,建立起預警系統和嚴格的授權制度,最終形成有序開發、自我監控、效益考核的經營管理機制,塑造海南金融安全運行、穩定、健康發展的新形象。
3.4 加速金融電子化進程,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人才
現代企業的競爭,主要表現在技術和人才的競爭。特別是即將到來的知識經濟時代,金融企業的發展將更加依賴于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金融電子化程度的高低標志著一個銀行服務水平的優劣。為此,各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大硬件、軟件設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區域聯網的步伐,逐步實現儲蓄、對公、信用卡、電話銀行和金融信息傳呼臺以及與特大型客戶間的全面聯網。根據業務發展和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及時更新電腦軟件系統,利用銀行咨詢專家系統和銀行信息咨詢數據庫技術,為客戶提供較高技術含量的中間業務。另一方面,還應加快中間業務人才培養。由于中間業務是知識密集型業務,如資產評估、金融期權、期貨等業務,都需要專門的中高級專業人才。因此,必須加強對中間業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和選拔,“堅持條件、擇優選用、競爭上崗”,盡快培養和造就一支門類齊全并具備較高專業技能的中間業務人才隊伍,以樹立文明優質服務的金融企業形象,為進一步推出新的中間業務品種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