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版”任職資格評估體系
企業建立任職資格管理體系的目的是為了針對各個崗位的不同要求,對員工能力進行分等分級定義,以便牽引員工對照任職資格的標準進行自我學習、自我提升,從而為薪酬、晉升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通常來講,任職資格體系應該在企業內部全面推廣后再應用,這需要大約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但在實踐中,企業往往又希望馬上能給員工建立一種任職資格的導向作用。
這時,我們就可以采用一種變通的設計思路。在不脫離任職資格三項核心標準(資格、素質、能力)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從學歷、司齡、職稱、績效考核結果四個維度設計一套“員工綜合能力評價”體系,每年得出一個評價結果,再將結果應用在薪酬調整、職位晉升等方面,實現對員工的任職資格導向作用,且還能為后期任職資格體系的推廣打下良好基礎。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分別從學歷、司齡、職稱、績效考核結果四個維度,按以下標準評分。(注:下述內容中,“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數,“職稱”必須與本崗位工作相關)。
學歷(占權重20%):初中以下,評20分;高中、中專、中技,評40分;大專,評60分;本科,評80分;碩士以上,評100分。
職稱或職業資格(占權重20%),無職稱/無職業資格,評20分;初級職稱/初級職業資格,評40分;中級職稱/職業資格,評60分;高級職稱/職業資格,評80分;專家級職稱/技師級職業資格(含以上級別),評100分。
司齡(占權重10%),一年以下,評20分;一至三年,評40分;三至五年,評60分;五至十年,評80分;十年以上,評100分。
績效考核結果(占權重50%),考核結果的等級從低到高,共分為E、D、C、B、A五個等級,評分為:E級,評20分;D級,評40分;C級,評60分;B級,評80分;A級,評100分。
員工綜合能力評價得分=學歷得分×20%+職稱得分×20%+司齡得分×10%+績效考核結果得分×50%
最后,以員工綜合能力評價得分為依據,進行各種應用,比如用于薪酬或職位晉升、選送優秀員工出國深造等。
綜上所述,“員工綜合能力評價”體系能夠給員工明確的任職資格導向,并把企業最關注的員工能力和績效結果兩個關鍵點結合在一起;而且,其應用實施非常快,同時還考慮了員工對企業的累積貢獻度,即司齡。如此,企業便為以后的任職資格體系推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