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方早報報道,6月6日晚,廣東省潮州市潮安縣古巷鎮打工的熊某等人到所工作的華意陶瓷廠討要工廠拖欠的工資。期間,熊某與老板發生爭執,居然企業指使人員持刀砍傷熊某等人,最后造成一起群體事件。
通過報紙上的新聞筆者在百度上進行搜索相關鏈接新聞,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雖然沿海一些城市開始遵紀守法,但是還是有一些企業仍然我行我素,甚至還采用暴力威脅的方式對員工進行懲罰,這也是我們并不想看到的。員工討薪屬于正常行為的表現,雖然中間發生過沖突,但是企業老板對法律的漠視可見不一般。當然,現在這些犯罪嫌疑人必將收到法律的懲罰。從這件事情中,我們可以吸取什么樣的經驗和教訓呢?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在事情為什么沒有進行事前控制呢?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為什么我們的法律在一些偏遠地區和沿海城市的某些角落無法執行呢?勞動關系的和諧還是任重而道遠,真的希望當地的人保部門對這件事情有所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