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激勵機制
(1)支付高薪,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一個良好的公司,員工的工資較高。給企業員工支付高工資是經營者的職責,也就是說,讓員工們生活得更幸福, 是穩定員工的基礎。成功的公司付的酬金,在其所在的產業部門中往往屬于最高水平,這并非由于經營上的成功而使他們有能力支付高薪,而是因為他們認識到提供最高的報酬是吸引員工的一種有效的方法。
英國的穆勒家具公司集團(MFI)在這方面做的是較成功的。該集團老板德里克•亨特早就認識到,很多人不是能用更多的錢所能驅使的,他們認為個人自我價值的實現比物質報酬更為重要,MFI除支付員工高薪外,所有員工,包括清潔工和推銷員,都被納入一項部門獎勵計劃,每個星期一上午公布一周的盈虧賬目,這種做法提升了員工們強烈的工作興趣,MFI從默默無聞的小公司發展到在全國擁有100多家分店的、世界上著名的公司之一,年營業額達3億英鎊之多。
?。?)細分晉升等級、晉升架構企業薪資制度的不合理是造成員工“調動”的原因之一,但并不是一定要全員加薪才有誘惑力。美國密歇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戴爾•沃爾克說:“人們往往以為是金錢,其實并非如此。雇員在一段時間內會關注薪水,但雇員如果對工作失去了興趣,單單靠金錢是不可能留住他們的?!?
有許多員工都因為看不到晉升機會才離開的,于是細分晉升等級、晉升架構就顯得尤為迫切重要,這樣做的最大好處就是他們不必等著有管理位置的空缺就可以升職。例如美國哈尼根公司銷售部的鮑爾,因他工作認真,一度受到老板及同事的好評。在他內心深處,一直渴望得到晉升,可惜的是,公司上下沒有空缺的職位,鮑爾的老板得知這個情況,重組工作人員,讓鮑爾擔任了一項他需要幾個月才能完成的特殊任務。
?。?)給予員工的利益,應遞增而不能遞減不管出于任何理由降低員工已經達到的利益水平,都會使企業領導者威信失盡,造成其他惡果。
美國瑪麗凱公司總裁瑪麗凱早年受雇的一家公司,有一次在某州重新修訂傭金的會議上,老板面對近50位銷售經理,宣布從今以后他們從公司所得的2%抽成將減成1%,另外1%用禮物取代,像時鐘、收音機和錄音機等,并強調,他們吸收訓練的人越多,就可以得到越多的寶貴禮物,這時一位銷售經理站起來極度憤慨地說:“你怎么敢這樣對我們?你可知道,即使是你原來給我們的2%也不夠,你把我們的抽成減半,然后送給我們這些不值錢的東西,你當我們是白癡不成?”說完,就氣沖沖地離開了辦公室,其他的銷售人員也跟他離去,50個人全部走得精光。老板不得不提前飛回總公司,周末他重訂了銷售傭金的辦法,又恢復到原先的2%的抽成辦法,得到了另一個區到會人員的熱烈贊同。然而,該公司那個州的銷售主力(50個人)沒有一個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