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樓市陷入“庫存危機”,庫存不僅僅指新房,還包括海量的二手房。從整體來看,開發商的庫存和二手房市場的存量未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尤其在當前“金九”失色、滯漲隱現的趨勢下,房企壓力仍較大。
進入2012年,房地產信托再度發熱,在5.3萬億中受到市場關注的房地產信托規模達到6865億,占總規模的13.46%。而作為房地產企業就更應關注信托融資。現解析幾種常見的房地產信托融資模式:
1、貸款型信托融資模式
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以合同形式將市場中不特定投資者的資金集合起來,然后通過信托貸款方式貸給開發商,開發商定期支付利息,并在信托計劃期限屆滿時償還本金。這種融資模式期限比較靈活,操作簡單,利息能計入開發成本,但與銀行貸款相比成本高,目前政策調控環境下難以通過監管審批。
2、股權型信托融資模式
信托投資公司以發行信托產品的方式,募集資金,而后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向項目公司注入資金;同時,項目公司或者第三方承諾,一定期限后,溢價回購之前信托投資公司持有的股權。此融資模式能夠增加房地產公司的資本金,起到過橋融資的作用,進而可以使公司達到銀行融資的條件;其股權只要求在階段時間內取得合理回報,不參加項目的經營管理,也不參與開發商分享最終的利潤。但在會計處理上一般會要求附加回購,視為債權。
3、財產受益型信托融資
利用信托的財產所有權與受益權相分離的特點,將開發商持有的房產信托給信托公司,形成優先受益權和劣后受益權,募集資金用來購買優先受益權,而開發商持有劣后受益權,保障投資人的利益。這種模式在條件成熟情況下可以過度到標準的REITs產品。
4、混合型信托融資模式(夾層融資信托)
是債權與股權相結合的信托融資模式。方案設計較為靈活,但交易結構較復雜,信托公司一般會對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銷售進行監管,同時也會對銷售額、施工進度等有一些考核協議。
房地產信托兌付資金以樓盤銷售回款為基礎,所以作為房地產企業更應該把銷售要抓起來,盤活存量,增加現金流,這樣才能真正達到融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