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漢堯經銷商培訓支招:產品都需要公開地進行召回,只有下述四種情況需要企業特別對待
貴派電器營銷學院院長郭漢堯老師指出:產品都需要公開地進行召回,只有下述四種情況需要企業特別對待!
第一,危及人身和生命安全的產品需要召回。一般來說,如果這樣的產品出現,則需要企業采取全面的消費者回購措施,并發出有意義的、完整的通知,確保能夠讓公眾,尤其是用戶最大范圍的知曉。
第二,有潛在危險但不會威脅到生命安全的產品,一般來說,企業需要堅持收回產品。
第三,一些對生命或者財產沒有重大威脅,但要求在一定范圍內有限度收回的產品,這種情況就可以不發出召回通知。
第四,一些因為生產和設計上的缺陷可能影響使用效果,或者達不到預期效果的產品。生產這些產品的廠家往往采取對產品進行軟件升級、對消費者適當補償、或者打折處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