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成功學——大學時代應該做的五件事情
三、要取得工作中的經驗。
大學時代應該做的第三件事情是要取得工作中的經驗。學校通常是學習的地方,大學生應該出去打工。我17歲的時候就到外面去打工,幾乎住在美國的大學生或高中生他們很早就出去打工,他們出去打工不是為了賺零花錢,而是去學習一些寶貴的經驗。當今,大學生畢業之后去面試的時候,最大的一個障礙點就是沒有成功經驗,因為老板需要的是有成功經驗的人,所以你大學畢業之后如果要求工資待遇很高,但又沒有實際經驗的時候,這時老板是不會錄用你的。如果你在大學的四年時間里能取得一些工作的經驗,就有助于你面試的時候被錄用,就有助于你未來事業上的發展,就有助于你在工作中出人頭地。那么,什么樣的經驗對未來是比較有幫助的呢?第一,是銷售方面的工作,因為任何人想出人頭地,推銷技巧、銷售能力絕對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華人首富李嘉誠是靠推銷員起家的,世界首富比爾"蓋茨也是從推銷員起家的,臺灣的經營之神王永慶也是推銷員起家的,我的老師安東尼"羅賓也是推銷員起家的,幾乎世界上一流的人物都有非常豐富的銷售經驗。一個公司的成功與否跟公司的銷售能力有巨大的關系,如果你在大學時代具備了銷售的經驗,有助于你銷售自己給未來的老板,有助于你銷售自己給對的客戶,這樣可以提高你的成功率。如果你不想從事銷售工作的話,那么你必須在大學四年當中從事一些與未來工作相關的行業。比如,你未來想要當律師,那么,你就可以選擇去律師事務所去打工;如果你未來想要當個金融家,那么你可以選擇去銀行打工;如果你未來想要從事餐飲業,那么你可以選擇去餐廳打工。也就是說你現在積累的工作經驗與未來想要從事的行業是一致的,這樣子你就不會浪費很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