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的公司很小,沒有什么管理方法,現在一講到細節,不知道怎么辦。請您給一些建議。
答:很老實地告訴你,我也是從小公司做起的,到現在為止我還辦了一個非常小的公司,才20來個人,在北京。因此我們是同道,很有知心話可以講。
那么,小公司該不該做細節呢,小公司怎么去做細節呢?我想談三點:
第一,小公司最重要的是經營,而不是管理。因為生存的壓力沒有擺脫,別的都是空談。現在首先是解決訂單和業務量的問題。小公司老板可能自己就是業務員。小公司的生存壓力逼著我們首先從銷售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小公司的經營比管理更重要,假設我們同意把經營和管理分開的話。
第二,小公司如果開始著手管理,我認為最重要的管理就是老板在個人的人格上要顯示出細節的魅力。一個小公司,人只有那么幾個,所有的人和事常常是盡收眼底的。作為小公司的小老板,小CEO,我們自己做事做人的一些特征,能不能給員工一些言傳身教的幫助,非常重要,這個比制訂若干的規則好得多。我從來都認為,小公司有的時候憑領導的人格魅力就可以管好,用不著那么多的規則和制度,而中型的公司必須通過規則,個人的魅力影響不到那么多人。在當代中國再像梁山一樣,靠宋江的魅力影響一百多個人,已經很少了,至少你我不是,有三五個哥們兒能夠維持十年就相當不錯了。大的公司可能光靠規則都不夠,還要靠文化,因為它不同體系的規則相差非常大,完全靠規則不行。
第三,小公司即使要制訂規則,也不要那么多。想要解決40個問題,我就建議先做20個規則,一個規則假設本來想寫18條,我建議先寫9條。因為公司太小,就像衣服太大過松穿在身上遠遠超過身體一樣,給人一種虛的感覺。這種虛的公司在文化上就是失敗的,人家會認為你不是一個真正做事的人。所以,明明可以細,也不要做那么細,把重要的條款表達出來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