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榮在列席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開幕會時對上證報記者作如上表述。互聯網金融作為新生事物,要發揮它的正面作用,規范發展,并表示新生事物央行都支持。(央行副行長李東榮)
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只要實質是金融活動,就應該按照現有的金融法規納入監管范疇,而不是“放任自由,出了事再說”的態度。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前委員李稻葵也對上證報記者強調,必須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監管,并相信應該會出臺互聯網金融暫行管理條例。
(全國政協委員、工商銀行前行長楊凱生)當前互聯網金融風險隱患多以及法律地位不明確,且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對金融體系安全、社會穩定產生重大沖擊,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已經刻不容緩。(王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