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就是納稅人。“納稅人”,并不僅僅是對普通人而言,其實對我們社會的所有人而言,都是一個極其崇高的稱呼。作為一名普通的納稅人,我應該講點什么呢?我想講以下幾個問題:
劉劍文教授在演講中
第一,倡導“納稅人日”正逢其時,它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個體現。
記得很多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講過這樣一個故事,說有一個中國記者到美國,碰到一個很有趣的事情,有一個老大娘,孤身一人養了一只寵物,這只寵物跑到屋頂上去了,她一個電話打到警察局,警察很快開著車子、帶著梯子,跑到屋頂上把這只寵物抓下來還給老大娘,水都沒有喝一口。這個中國記者看到這個情景大惑不解,覺得如果在中國不可想象,就問這個老大娘,他說:“你是不是總統的親戚?”,這個老大娘說不是,這個記者又問:“那你是不是部長的親戚?”,她說也不是,這個記者問:“那你是什么呢?”她用五個字來回答中國記者:“我是納稅人”。所以,這個納稅人在整個社會是一個極其崇高的稱呼。
青島國稅、地稅倡導設立“納稅人日”,正逢其時。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我們國家今天的政治、經濟、社會情況已經發展到相當水平,實為大勢所趨。從2000年到2016年的16年期間,我們看到我國有一個觀念上的巨大變化,實現了三個轉變,即“從納稅義務人到納稅人的轉變,從納稅義務到納稅權利的轉變,從稅收管理到稅收法治的轉變”,這確實是整個社會的一種巨大進步。在我的印象中,在2000年以前,整個社會是沒有人敢提納稅人權利,都是談納稅義務人,2001年《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第一次寫明了納稅人權利,那個時候,社會對納稅人權利的規定還是非常有爭議的。這種爭議在稅收征管法實施一年以后就淡化了,稅收征管法的修改對于改變稅務管理機關的服務態度,改變稅務機關的工作方法,起到了非常大的倒逼作用,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這有助于我們今天提出了“納稅人日”的問題。
2016年9月1日上午,由青島市國稅局、青島市地稅局聯合主辦的“納稅人日”促進研討會在青島即墨市召開。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人大、青島市國地稅、即墨市政府、即墨市人大相關領導以及北京大學、人民大學等八所高校的知名專家教授,以及部分納稅人代表,共約260人出席活動。
當然還有重要社會現象的產生:中國在改革開放的三十多年的歷程中,社會財富總量的增加,意味著納稅人財富也增加,而稅收、稅法在調整利益方面起著一個重要作用。納稅人更多關心的是稅收收入的合理、合法、合憲,稅收支出的公開、公平、公正,稅收管理的有規、有序、有則。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基礎和重要支柱,整個社會包括決策層對財稅的定位與性質的認識發生了質的變化,財稅不僅僅是一個經濟的概念,它更多是一個政治、法律、社會、文化的概念。十八屆三中全會專門提出,科學的財政體制涉及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十八屆四中全會尤其是2015年立法法的修改,對稅收法定原則的進一步的細化、明確的規定,體現出了從基層、社會到高層對納稅人的尊重,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
所以,從方方面面的大環境,政治、經濟、社會環境,設立“納稅人日”正是一個好的時候,它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正是向社會釋放的一種正能量。
“納稅人日”,簡單講,就是屬于廣大納稅人自己的節日。就是以納稅人為主體,社會共同參與,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引發社會關注,突出納稅人地位,肯定納稅人貢獻,保護納稅人權益,宣揚納稅光榮,引導誠信納稅,并促使稅務部門提升服務水平的紀念節日。
第二,設立“納稅人日”意味著什么呢?
一是意味著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讓所有的納稅人明白一點,讓整個社會明白,國家為什么要征稅,納稅人為什么要納稅,因為我們納稅人納稅是需要國家為我們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務,納稅是一種對價。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每一個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離不開稅。所以說,我想不僅僅是“我納稅,我光榮”,更應該是“我納稅,我自豪,我驕傲”。所以,“納稅人日”的設立是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的。
二是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的誠信度。其實,誠信的意思,它是社會建設的一個重要基礎,應該讓整個社會樹立一個誠信納稅的意識,而這個誠信納稅它應該是影響社會的方方面面。比如說我們做生意,我們投資,都應該有一種誠信的理念。“納稅人日”也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意識,我們既要強調說納稅是種義務,更要強調納稅人的權利,實現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這是我們所講的法治的一個核心要素。
三是有利于弘揚納稅人的擔當精神、責任精神。這個國家是誰的國家?這個國家是大家的國家,是全體納稅人的國家。剛才,青島地稅稅局長講的非常好,“納稅人日”不僅僅是一個時間節點,還是一個很重要的整個社會對納稅人的一個尊重,對納稅人的一種認同。但是,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它也需要我們納稅人來更好的為國家、為社會做出貢獻。這些年,全國很多地方的宣傳口號都變了,更接地氣,比如北京就有這樣的口號,說有了“納稅人才有了首都的繁榮和發展”。這個國家的建設是所有納稅人的貢獻,所以,納稅人不僅僅是一個國家建設的貢獻者,改革成果的享有者,同時,也是整個國家發展的見證者。
第三,設立“納稅人日”將會改變什么?
中國幾千年文化的影響,一聽說納稅,就會認為是暴政的象征,人們過去講稅,說是苛政猛于虎。那么,設立“納稅人日”將會改變什么呢?我認為,其目的是讓整個社會尊重納稅人的權利。文化是非常重要的,中央提出理論自信、制度自信還有道路自信,現在又補充了一個文化自信。我想我們通過“納稅人日”來構建一個和諧的、協作、共贏的稅收新文化,這是國家所需要的。這些年,中央提出四個全面,特別其中提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我們要通過“納稅人日”的設立,來提高整個社會的的法治意識。不管是對納稅人而言,還是對整個社會而言,我們不僅要構筑一個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還要構筑一個和諧的納稅人與政府的關系。所有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他們的費用都來自哪里?都是來自納稅人,他們更需要為納稅人服務。因此,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不能僅僅是宣傳在一個直接稅,其實所有的人都是納稅人,我們吃的、穿的、用的里面含有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從這個意義來講,這個納稅人是一個崇高的稱謂。我想說,我們通過“納稅人日”的設立,來促進國家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第四,“納稅人日”的主題或者核心理念是什么呢?
“納稅人日”要不要主題或者核心理念?我認為,當然要。我初步考慮用“尊重、服務、責任、共治”八個字來概括:
一是“尊重”。通過設立一個“納稅人日”來樹立整個社會對納稅人的一種尊重,而這種尊重其實是建立整個國家的一種軟實力,一種文化,一種法治的體現,強調一種規則的意識。我們在任何時候應當明白,這個國家是由“納稅人”組成,是納稅人來支撐這個國家的方方面面。社會的每一個成員,特別是官員應當發自內心的尊重納稅人,敬重納稅人,認可納稅人,而不是流于形式。當然,要做到這一點,還需要很長的時間。這就像我們追求中國夢一樣,中國夢什么時候實現?它是一個結果,更是一個過程,所以在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中,法治的意識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服務”,這個服務不僅僅說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服務,是包括我們所有的政府都應該為納稅人服務。因為納稅人為我們政府機器的運轉提供經費,提供資金,他應該得到尊重。
三是“責任”,這個責任就是要進一步的強調,納稅人對社會的貢獻,就是說進一步強調它的依法納稅、守信納稅。
四是“共治”,納稅人、征稅人、用稅人其實已經概括了整個社會所有的主體,來實現一個共同治理國家,通過共治,最終達到一個目的,就是國家不斷的發展、不斷的進步。我們看到新一屆的領導人,非常強調財稅法治的問題。2013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制原則,為什么要落實稅收法制原則呢?稅收法定原則在西方稱之為“無代表不納稅”。就是說,沒有納稅人代表是不能組成議會的,沒有議會是不能制定法律的,沒有法律是不能征稅的,因為征稅涉及到人們的基本權利——財產權的保護,這樣一種保護它是需要讓納稅人自己表達和維護。
要真正把“納稅人日”變成全國的一個節日,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在座的諸位,也需要全體國人,盡我們的洪荒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