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辦發〔2016〕8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擴大旅游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領域消費的意見》,明確提出要著力推進幸福產業,要推動服務消費提質擴容。在這個文件中,旅游產業被認定為幸福產業之首,其地位之高,前所未有。
一、旅游業地位或貢獻與“最具潛力的幸福產業”匹配嗎?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要辨證地看,與自己比,基本是匹配的;但與旅游強國或發達國家相比,還是有較大差距。先看官方提供的一組數據:國家旅游局李金早局長2017年初在《2017年全國旅游工作報告》中根據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測算,2016年中國旅游業對國民經濟綜合貢獻達11%,與世界平均水平持平。2016年旅游總收入預計達4.69萬億元,同比增長13.6%。國內旅游人數繼2015年首次突破40億人次后,2016年繼續兩位數增長,有望超過44.4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同樣保持兩位數增長,2016年預計達到3.9萬億元。入境旅游人數擺脫多年的徘徊局面,連續兩年實現正增長,2016年預計達1.38億人次,國際旅游收入1200億美元,分別增長3.8%和5.6%,其中外國人接待人數2815萬人次,增長8.3%。我國繼續保持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國和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國地位。全國旅游直接投資繼2015年突破萬億元大關后,2016年達到12997億元,同比增長29.05%,預計高出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增速20個百分點。尤其突出的是,民營旅游投資積極性高漲,占旅游投資總額的59%,繼續超過半壁江山。旅游綜合效應更加凸顯,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測算,2016年中國旅游業對社會就業綜合貢獻超過10.26%,與世界平均水平基本持平。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與發達國家、旅游強國占比,差距還比較大的。比如:旅游基礎設施較薄弱,旅游服務質量較低下,旅游信息化建設還很不到位,旅游市場秩序失范經常發生,旅游品牌還嚴重欠缺,全球十大酒店品牌,美國占8家,法國、英國各占一家,中國一家沒有。
二、對旅游業地位的認知過程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對旅游業地位的認知經歷了幾個階段。眾所周知,在改革開放剛起步的時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都很低,“吃飽飯”是最緊要的事情。尋常百姓基本沒有能力外出休閑旅游。旅游部門只是被當作外事接待單位,通過接待外賓位國家賺取一定的外匯收入。之后我們較多的強調旅游的社會事業和產業的雙重屬性,也正因為如此,旅游的綜合協調和宏觀調控部門放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社會發展司。在“十二五”規劃啟動前后,政府對旅游的定位有了新的認知,也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近年,在我們經濟學界和實際部門,“幸福”是出現得頻繁的詞。隨著人們的收入水平提高,追求層級的提升,財富已經不再是最重要的選擇。如何尋找幸福,如何建設幸福產業,就成為政府和企業家關注的熱點問題了。
當今,為什么要把旅游業看作幸福產業之首呢?一是旅游業的發展的確能夠給居民帶來幸福感,它能夠開闊視野、強身健體,舒展心情,傳播文化、交流感情,增長閱歷與見識,等等。很多純真的友情和唯美的愛情就是在浪漫的旅途中產生的,很多家庭矛盾特別是家庭代際矛盾的化解也是在心情舒暢的旅途中產生的。大家還記得去年網絡上流傳的請假條和辭職報告嗎?有一份辭職報告是這樣寫的:世界好大,我想去看看!從中可見一斑。那又為什么把旅游業放到首要的幸福產業呢?這是因為旅游業不僅自身對社會經濟的貢獻相當大,而且也是除信息服務業、信息產業之外,最有可能最容易與其他產業融合為跨界的產業。那么,旅游業的發展與壯大,就會引發很大關聯效應和化學反應,真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此外,旅游產業也超越了服務業范疇,是綜合性很強的產業,涵蓋了一二三產業全過程,比如:農業、裝備制造業和服務業等等。既然如此,我們當然有足夠的理由把它當作幸福產業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