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電子商務網訊】 第六屆APEC電子商務工商聯盟論壇于6月28日-30日在福建省晉江市舉行,論壇主題為“跨境電子商務促進普惠貿易”。本屆論壇由亞太經合組織(APEC)和中國商務部主辦,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APEC電子商務工商聯盟、晉江市人民政府承辦。據悉,該論壇是當前國際電子商務領域由官方主辦的頂級論壇之一。北京師范大學互聯網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在第六屆APEC電子商務工商聯盟分會論壇做主題演講。
薛虹表示,我們還需要更加有效的協調各個國家的法律,建立法律之間的連接,促進各國法律的合作,來真正把跨境無紙化貿易推到國際貿易更大的舞臺。
以下為演講實錄:
非常感謝,我非常贊同前一位嘉賓提到的關于未來電商發展的未來,的確電子商務它對國家,對于全球經濟都會產生深遠的影響,很多都會被徹底顛覆,它跟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新經濟需要新的法律來支持,的確,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契合社會規則,讓電子商務更好的發展。中國目前就在起草相關的電子商務法,我會和大家分享一下。
謝謝各位領導和嘉賓。我簡要地介紹一下中國正在進行的電子商務法的一個情況,這將是中國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尤其是對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將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而且在電子商務領域發展是蓬勃向上。我們注意到電子商務涉及到很多的法律領域,涉及到復雜的社會關系,因此,調整電子商務領域不能夠局限于一個單獨的法律部門,因此我們這次新的電商法的立法創新了法律的體系,采用了新的立法體系,這個是在中國和全世界的電子商務立法中前所未有的,我們認為這個是實質性的制度創新,也是中國對全世界法制文明的新貢獻。
我們把整個電子商務法分成四類,一個是傳統的交易法律,這個是非傳統的法律領域存在的法律,只不過電子商務改變了過程傳統的方式,雖然有一些新的問題,但是通過延展原有的法律規范是可以實現。在這個領域里我們注意到已經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比如所謂的數字產品,數字內容交易的問題,比如虛擬財產的問題,這也是我們這部法希望作出的規范性的創新。另外一類法律是非常重要的,但只在現有法律體系上尚未確定,稱作為支撐性法律,是真正支撐在互聯網上以電子的形式達成交易,所必須的法律規范,最突出的兩個方面我們稱作支撐的兩類,一個是關于電子支付的法律規范,第二類是關于物流快遞的規范,如果沒有他們,那么達成的契約不能完全,徹底,純粹的以電子化的方式實現。
另一類法律是環境性的法律,這個是為了保證電子商務在一個健康的環境中運行,我們整合很多法律部門,這個不是要取代和重復現有的法律,我們只是把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規范集中一起,把整個電子商務的生態環境充分地可預見的保障,主要涉及到消費者保護、市場秩序以及爭議解決等有關問題。
最后一類是和我們今天主題相關,是促進電子商務的規范。
但是跨境電子商務是任何一個國家的任何立法都無法實現的,中國在電子商務章節中設計了很多新的法律規范,全面有效的實施了WTO其中關于單一窗口有關制度的要求,應該是一部合格的現代化的法律規范的體系。但是,中國一國在這方面的立法并不能夠解決中國企業走出去在全世界參與競爭所需要的法律。我們也注意到在跨境電子商務領域有三個最突出的法律問題和法律需求。第一個問題是關于跨國的電子交易的法律,基礎性的法律現在現在已經橫在了聯合國在2015年達成的所用電子通訊的公約,它已經有七個成員國,在亞太地區,我們已經加入到以解決國際交易的問題。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新興的領域尚且沒有具體的國際法的規范,比如關于身份管理的法律,這個是真正解決互聯網上交易的真實性的問題。比如關于數字產品和數字內容的跨國交易的問題,它的有效性性和可執行性的問題,我們需要作的是進一步的有效發展。關于最近達成的電子性的可轉移記錄進行的示范法,這一部分是進一步發展的問題。
第二個方面則是極大的挑戰,跨境的數據流通,目前沒有全球性的真正多邊的有關法律體系框架,這一方面是對跨境電子商務至關重要,因為跨境電子商務涉及到商品的流通,資金的流通和數據的跨境流動,沒有這方面的國際法律作為依據,發達經濟體已經通過協議的方式試圖解決這一方面的問題,比如在今年五月美國和歐盟進一步更新了原有的安全港的協議。但是,像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經濟體目前沒有這樣的國際協議。
第三個方面是注重要強調的方面,這個不同于國際交易法有了很好的基礎,也不同于數據流通,目前處于空白第三個方面就是跨境無指化貿易是處于發展中的領域,而且新興的法律規范層出不窮,最突出的當然是2013年底世界貿易組織在巴厘島所達成的貿易便利化協定,中國是這個協定的簽署國,并且也批屬了這個協定,對貿易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另外一個,我需要強調的是這個是非常全新的法律文件,在全世界第一次關于跨境專門的無指化的貿易便利化的一個協議,它是聯合國亞太經濟理事會于今年五月份才形成的一個文件,全程是跨境無紙化貿易跨境協議,這個協議還沒有生效,但是真正解決了我們在跨境無紙化過程中最突出的一個問題,現在各國都實行了電子化貿易的措施,實行了自己的單一窗口,但是這些單一窗口都不能彼此溝通,各個國家需要法律的連接才可以真正實現跨境的交易,在符合法律的合法合規性方面,能夠完全在網上完成,因此這個最突出的一個法律設計就是它規定一個成員國一定要承認來自另外一個成員國的數字化的文件和信息,這有一個條件,至于什么是實質性的可比較的信任程度,這要取決于如下方法,比如成員國之間可以通過現有的服務貿易來執行它,也可以通過現在正在蓬勃發展的區域性的貿易協定比如正在進行中日韓澳大利亞與東盟國家正在談判的廣泛經濟合作伙伴協議。當然,包括我們已經存在的區域化的協議。當然了,最主要實現方面是這個框架協定要制定進一步的制訂出,來明確什么是實質,可比的可信程度,這樣可以讓跨境的無紙化貿易的設施彼此信任,彼此溝通。
最后,我們也歡迎APEC經濟體使用在亞太區域長期存在的一個無紙化的專家網絡,它提供各個方面關于無紙化貿易的信息,其中擔任負責人的法律組愿意為大家努力建設作更多的貢獻。
謝謝大家。
我的結論是現有的國際法律已經構建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但是我們還需要更加有效的協調各個國家的法律,建立法律之間的連接,促進各國法律的合作,來真正把跨境無紙化貿易推到國際貿易更大的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