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不是萬能的
佩戴合格的安全帽能夠最大程度地保護勞動者頭部免遭傷害,這是人盡皆知的,然而,安全帽亦非“靈丹妙藥”,并不能“包治百病”。
近期筆者參加一起室內裝修一般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做詢問筆錄時的所見所聞,著實令人咋舌。當筆者問工頭有無為工人配備勞動防護用品時,得到的回答是“有啊,每個工人都給他們發了安全帽,光買安全帽我就花了好幾千塊錢?!毖赞o之間,透露出一種在其看來安全生產工作已經做得很好了的不屑。筆者進一步追問登高作業中為工人配備了那些勞動防護用品時,工頭的回答還是“就安全帽啊”。
顯然,該工頭已經把安全帽當做勞動防護用品界的“萬能利器”,為不管是登高作業,還是電焊作業,無論是高溫作業,還是切割作業,只要給工人發個安全帽就百事大吉了。然而,很多事故的發生,也正是因為這種無知與無畏。長期以來,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各地政府,都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方面出臺了大量的法規、標準??稍趯嶋H生產尤其是層層轉包分包的過程中,一些工頭因文化素質較低、安全意識淡薄、安全認知缺乏等原因,只顧生產,不管安全,一次次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
類似事故,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如下兩點:其一,安全生產宣教力度不夠,以至于一些文化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的工頭在開展安全工作時不知從何下手,加之工人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淡薄,無法對生產過程進行監督;其二,轉包分包亂象叢生,安全工作有待規范,一些承包單位唯利是圖,盡找一些不規范無資質的人員進行分包,且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有盡無”。
因此,在日常的工作中,安監工作人員應該樹立一種“監管前置”的工作意識,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事故前的宣傳教育及監督檢查上。加強日常安全生產宣教工作,確保受眾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加大安全檢查力度,使檢查達到常態化,及時發現企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并督促整改。唯有如此,方能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