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安全常識
1、煙花爆竹產品分為幾類,分別是什么?
按產品結構和燃放后的運動形式分為以下14類,分別是噴花類、旋轉類、升空類、旋轉升空類、吐珠類、線香類、煙霧類、造型玩具類、摩擦類、小禮花類、禮花彈類、架子煙花、爆竹類、組合煙花(由多個單筒組合而成的煙花產品)。
2、升空性產品發射高度有何規定?
各類升空產品不得出現低炸和火險。升空性產品最低發射高度應A級≥50米;B級≥30米;C級≥10米。
3、旋轉類產品的允許飛離地面高度為多少?旋轉直徑范圍是多少?
旋轉類產品的允許飛離地面高度應≤0.5米;旋轉直徑范圍應≤2米。
4、造型玩具類產品燃放時其行走距離為多少?
合格的造型玩具類產品燃放時,其行走距離應≤2米。
5、線香類產品燃放效果有何規定?
線香類產品燃放時不得爆燃或火星落地(燃放高度>1.0米)。
6、銷售網點各購買人出具的銷售憑證應當注明哪些內容?
應當注明銷售產品的名稱、數量、價格,銷售網點的單位名稱和銷售人員姓名。
7、銷售網點應當設置哪些警示牌和警示語?
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必須在網點附件的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語和警示牌。警示牌和警示語主要包括: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機動車輛裝卸時必須熄火等。
8、儲存煙花爆竹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是必須設專用庫房,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存或超量儲存;二是庫房應設專人看管,嚴格保管、領發安全管理制度;三是配備消防器材,嚴禁帶入火具、火種,嚴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9、違法燃放情形包括哪幾類?
違法燃放情形包括四大類:一是攜帶、燃放的煙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共場所布的規格和品種;二是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三是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燃放;四是不按燃放說明燃放煙花爆竹。
10、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主要有哪些管理禁令?
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主要包括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環節,主要禁令是:嚴禁違法、違章、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生產、銷售拉炮、摔炮、砸炮、擦炮、打火紙等國家明令禁止的煙花爆竹;未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不得生產、銷售煙花爆竹;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嚴格實行專用封簽和防偽碼標簽管理,凡無我省專用封簽和防偽碼標簽的煙花爆竹產品,不得銷售;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車、船和飛機。嚴禁在托運的行李包裹和郵寄的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