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惠州市教育工作者
地點:廣東省 - 惠州
時間:2013/9/10 0:00:00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
制度只有執行,才有生命力。法規制度是經過全面調研、反復論證制定出來的,具有普遍指導性和強制性。如果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就會影響法規制度的權威。而提高制度的執行力,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防止和糾正“選擇性執行”,使法規制度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落實。
執行之要,在于表率。“選擇性執行”就是在法規面前耍特權、制度面前顯例外。按制度辦事,不僅是領導干部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一種執政理念,是一個單位健康發展、科學發展的有力保證。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以良好的表率帶頭作用落實制度,才能影響和帶動大家形成自覺遵守和執行制度、全面落實制度的良好風氣。
正如習近平所說:“制度一經形成,就要嚴格遵守,執行制度沒有例外。”總書記再次提出“制度約束沒有例外”,意義深刻而遠大,無不充滿了誠心的囑托和期望。讓我們看到,制度也可以變成一種力量!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制度靠人來執行,而執行之要就在于全面、準確和完整。但在一些單位卻存在“選擇性執行”的現象,對自己合用的就執行,對自己不合用的就敷衍甚至不執行,影響了法規制度的權威和效用。“選擇性執行”,在一定程度上就等于不執行,甚至是對法規制度的歪曲。那么,再健全完善的制度也是墻上畫虎,成為擺設而已,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一些單位之所以在安全管理上發生問題,原因之一就是執行安全管理規定不全面;有的黨組織之所以功能弱化,也是由于執行組織生活制度不嚴格。
所有制度一旦上升到法規層面,就具有法律所固有的嚴肅性和強制性,必須全面貫徹落實,不允許打折扣、搞變通。對于一支部隊來說,執行力就是戰斗力。執行力的強弱,在一定程度上決定部隊戰斗力的強弱。因此,法規制度執行是否到位、是否全面,不僅是一種政治品質,而且關系戰略全局甚至生死存亡!
制度是為了讓人來執行的,為了讓社會能規范地走在健康的軌道上,我們共產黨員的干部應該成為自覺遵守制度的模范。不違反紀律、不驕不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取得人民群眾的信賴。
要建設一個和諧的社會,建設強大的國家,就必須有一個良好秩序和社會環境,只有讓人人遵守制度規定,營造一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會環境,社會才能和諧。那么,作為黨員干部更要做執行制度的帶頭者和制度維護者。絕不能將自己置身于制度之外,因為共產黨的宗旨決定了不能擁有特殊的權力,只能將自己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也只有在人民監督之下的政黨,才能保持永遠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否則,人民群眾絕不會擁護一個腐敗的政黨,不會支持一個將自己置于制度之外而恣意枉為的政黨。
只有在執行制度上沒有例外,才讓一些人沒有“例外”的借口,不法分子在制度面前才會望而卻步。我們在參照制度、執行制度時就會有嚴格的標準,不會因為人情、金錢、利益、關系所困。在執行制度時,人人一樣,執行的剛性也會顯得更加明顯些,操作時的程序也會更簡化一些,那些想變通、暗渡陳倉者再不會有新鮮的借口和托辭,反腐倡廉的成效也一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