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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從早忙到晚,但李香發依然干勁十足,一會兒用喇叭熱情促銷,一會兒掄起菜刀幫顧客切肉。李香發的工作熱情源自永輝超市推行的“合伙制”,表面上李香發是福州永輝超市的一名普通員工,但他卻是“永輝”7萬多“店員老板”中的一員。實行“合伙制”以來,他每月都能多拿一兩千元分紅,多的時候兩三千元,相當于在原來的基礎上翻一番。
2013年,永輝超市首次引入了“合伙制”,讓每名店員不必出資就能成為“老板”,并根據業績增長情況(超額利潤的30%~50%)參與分紅。
永輝超市執行副總裁柴敏剛說,“零售行業經常面臨用工難,這和員工的低收入息息相關,一線員工要是自己都不高興,他怎么能對顧客好呢?所以,我們就開始和員工溝通,在品類、柜臺、部門達到基礎設定的毛利額或利潤額后,由企業和員工進行收益分成。這樣一來,我們就實現了‘開源節流’。”
“實行這一制度之后,我們發現自己的收入和部門、柜臺等的收入是掛鉤的,只有提供更出色的服務,才能得到更多的回報,因此這對我們來說,就是一種在收入方面的‘開源’。”李香發說。
另外,鑒于不少員工和企業的協定是利潤或毛利分成,那么員工還會注意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浪費。李香發告訴記者,“以果蔬為例,我們至少在碼放時就會輕拿輕放,并注意保鮮,這樣一來節省的成本就是所謂的‘節流’。”
柴敏剛對記者說,“合伙制”在永輝超市更是因“店”制宜,在一家店鋪中,既可以部門為單位,又可以柜臺、品類、科目為單位,超市總部每個月都對這些“項目組”進行跟進,每個季度進行分析和目標調整,以達到更高效的成果。
同時,在“合伙制”下,企業還進一步放權。對于部門、柜臺、品類等的人員招聘、解雇都是由員工組的所有成員決定的。“因為所有的收益是大家共享的,這就避免了有人無事可干,也有人累得要死的情況。”柴敏剛說。
據記者了解,“合伙制”對福州永輝超市業績的提升作用顯而易見。一度停滯不前的永輝群眾路店,單月銷售額增長10%以上;同期實行“合伙制”的黎明店,單月業績增長就達14%,毛利超額30%。合伙制還解決了一系列經營管理方面的瓶頸。如今,“永輝”的離職率約從8%降至4%,商品損耗率約從6%降至4%,上貨率、更新率大為增加,商品質量、服務質量均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