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2011年招收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類別
2011年我校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類別有:法律碩士(J.M)、工商管理碩士(MBA)、農業推廣碩士(MAE)、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碩士。
二、報名及考試時間
報考有關事項請查看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公告(網址:https://ea.hainan.gov.cn)。
三、報名條件及考試科目
(一)法律碩士(J.M)
1、招生計劃:50名。
2、報考條件
2008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3、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由我校組織在復試中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其余2門全國聯考。
(二)工程碩士
1、招生計劃:自定。
2、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可以報考:
(1)2008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
(2)2007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學前未達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課程并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3、招生領域
序號
工程領域名稱
代碼
所屬學院
1
材料工程
430105
材料與化工學院
2
電子與通信工程
430109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3
化學工程
430117
材料與化工學院
4、考試科目和考試方式
(1)考試科目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英文名稱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簡稱GCT)、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
(2)考試方式
工程碩士生入學考試采取兩段制考試方式。第一階段,所有考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GCT考試(我校限定GCT考試的外語語種須選擇英語),該階段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取得的GCT成績一年有效。
第二階段,達到我校相應專業學位規定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績,到所報考的學院申請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相應工程領域的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考試科目見附件1)。
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所有考生需填寫《2011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樣表見附件3)
5、其他事項
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錄取該領域總人數的10%。
(三)工商管理碩士(MBA)
1、招生計劃:100名。
2、報考條件
2008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3、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綜合能力,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由各我校單獨組織在復試中進行,時間另行通知;其余2門全國聯考。
(四)農業推廣碩士(MAE)
1、招生計劃:自定。
2、報考條件
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士學位),且具有農業推廣與農村發展相關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3、招生領域
序號
農業推廣領域名稱
代碼
所屬學院
1
農業資源利用
470103
農學院
2
植物保護
470104
環境與植物保護學院
3
林業
470107
環境與植物保護學院
4
漁業
470108
海洋學院
5
農業機械化
470109
機電工程學院
6
農村與區域發展
470110
經濟與管理學院
7
農業科技組織與服務
470111
經濟與管理學院
8
農業信息化
470112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9
食品加工與安全
470113
食品學院
4、考試科目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
GCT考試實行全國聯考,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由我校自行組織在復試中進行,時間另行通知。達到我校規定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
5、考試方式
第一階段,所有考生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GCT”考試。考生只可選擇一個推廣領域報考。我校根據考生實際情況確定報考我校農業推廣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
第二階段,達到我校“GCT”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農業專業知識綜合考試(考試科目見附件2)。
(五)公共管理碩士(MPA)
1、招生計劃:50名。
2、報考條件
2008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持省級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進行資格審查。
非政府部門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3、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公共管理基礎、綜合知識(語文、數學、邏輯),共計4門。其中,政治理論由我校組織在復試中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其余3門全國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