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環境控制法。目的在于維持學員的學習欲望,保持學習興趣。
(2)行為矯正法。運用行為矯正法進行課堂控制,矯正行為問題。的獎賞。
第二,查清強化物,并檢查教師自身行為所產生的強化作用。強化作用是多種多樣的,既可以是積極的(報酬),也可以是消極的(懲罰);即可。
(3)認知矯正法。認知矯正法與行為矯正法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它們之間的區別只是前者強調行為的心理狀態而后者強調行為的外部表現。在課堂控制中,應把兩者結合運用。
(4)知識控制。為了調動學員學習的積極性,使之成為學習的主體,知識的控制是重要的。
(5)思維控制。學員的思維不夠自覺,往往要加以控制,才能達到鍛煉思維、發展思維的目的。教師要啟發、引導學員,廣泛運用和發展各種性質的思維,培養優良的思維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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