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代表是非固有商
黃德華
2006年6月美國馬薩諸塞州參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這將是第一個對醫藥代表實施法律管理的法案。它全面禁止醫藥代表為醫生,醫院以及政府機構提供娛樂/禮品/禮金以及旅游等一切行為。它由參議員敏體尼提出,如果在眾議院得到批準,那它就正式生效。這位議員認為任何干擾醫生正常處方的做法都必須在法律上加以禁止。
通過學習商法,黃德華終于理清了美國人的思路。因為醫藥代表從事的信息咨詢與宣傳,是非固有商,醫藥代表也以營利為目的,而且涉及到患者及其家屬,醫生,藥師等。為了知識帶來的財富更好的運轉,就必須要設定規則讓醫藥代表,醫生,患者三方和諧地運作下去。律師,醫藥師,醫藥代表等職業涉及到人類的生命,是一個非常嚴肅與嚴謹的行業,因此需要立法進行管理。
目前律師法和醫藥師法都有了,就缺了醫藥代表法,所以,美國根據商事法率先為醫藥代表立法。這將使我們的醫療市場更加發達和和諧運作!醫藥代表法將調整各方面的沖突,讓醫藥學與產品的醫藥學知識在運作中增值,并保護商法活動中的弱者-患者。
我國的醫藥市場與醫療水平最近幾年發展非??斓耐瑫r,也出現了很多不和諧,一方面是藥品代理與藥品代表是固有商,沒有法律約束,今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06年6月29日通過,并給予公布于當天實施執行.這是我國加強商業行為中他律的劃時代法律。終于為藥商進行了立法管理,但是醫藥代表是非固有商,目前的法律對其的管理還沒有完全涉及,因此,黃德華呼吁我們國家法律界也要學習美國的經驗,為中國的醫藥代表立法,因為醫藥代表不是固有商,是非固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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